注: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市復星高科技(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直接持有企業2.10%股權,根據上海復星產業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浙江省復星商業的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復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復科集團有限公司、杭州市復曼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復北企業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復頤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市潤江置業有限公司、南京市復久紫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復遠越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復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復昌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藝中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復川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復邁集團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17家單位持有公司59.78%股權,合計持有企業61.88%股權。上海市復星高科技(集團公司)有限公司與以上17家單位為一致行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