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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碼:600795 公司簡稱:國電電力
第一節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www.sse.com.cn網站仔細閱讀半年度報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半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3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1.4本半年度報告未經審計。
1.5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根據公司八屆三十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的2024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擬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90元(含稅)。截至董事會召開日,公司總股本17,835,619,082股,預計分紅金額16.05億元,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合并報表實現歸母凈利潤的23.90%。該利潤分配預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2.1公司簡介
■
2.2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3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 股
2.4截至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10名優先股股東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2.5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2.6在半年度報告批準報出日存續的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億元 幣種:人民幣
反映發行人償債能力的指標:
第三節 重要事項
公司應當根據重要性原則,說明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情況的重大變化,以及報告期內發生的對公司經營情況有重大影響和預計未來會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證券代碼:600795 證券簡稱:國電電力 公告編號:臨2024-29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屆三十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八屆三十次董事會會議通知及會議材料,于2024年8月8日以專人送達或郵件方式向公司董事、監事發出,并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董事7人,現場參會4人,董事欒寶興、張世山、劉焱以通訊方式出席,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列席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并通過全部議案,形成如下決議:
一、同意《關于對大興川電站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對大興川電站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30)。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通過。
本項議案已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同意《關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三、同意《關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31)。
本項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同意《關于投資建設大渡河老鷹巖二級水電站項目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投資建設大渡河老鷹巖二級水電站項目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32)。
本項議案已經戰略與ESG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
五、同意《關于江蘇公司所持徐州公司、江蘇新能源股權無償劃轉至北京國電電力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江蘇公司所持徐州公司、江蘇新能源股權無償劃轉至北京國電電力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33)。
六、同意《關于購買董監高責任險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購買董監高責任險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34)。
表決結果:全體董事回避表決。
本項議案已經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通過。
七、同意《關于國家能源集團財務公司風險持續評估報告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國家能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的風險持續評估報告》。
八、同意《關于公司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鑒于上述第三、五、六項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董事會決定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臨2024-35)。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20日
證券代碼:600795 證券簡稱:國電電力 公告編號:臨2024-30
關于對大興川電站計提資產減值
準備的公告
2024年8月16日,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八屆三十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對大興川電站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興川電站(以下簡稱“大興川電站”)為公司全資水電項目,位于吉林省二道松花江中游,規劃裝機容量4.85萬千瓦,于2008年取得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2009年9月開工,原計劃2016年12月投產。在項目建設期間,受2010年、2013年洪水潰壩影響延誤工期,后續受壩體重建、生態保護、移民安置等因素影響,大興川電站于2022年10月處于緩建狀態。大興川電站緩建期間,公司積極推進各項建設工作,因國家政策調整,項目經濟指標不斷惡化。
為及時止損、減少虧損,公司聘請沃克森(北京)國際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大興川電站開展減值測試,以2024年3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大興川電站累計投資完成賬面值92,205.50萬元,可收回金額7,989.17萬元,評估減值84,216.33萬元。
二、計提減值準備對公司的影響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有關規定,公司對大興川電站計提資產減值準備84,216.33萬元,影響公司當期歸母凈利潤減少84,216.33萬元。
三、有關意見
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基于謹慎性原則,依據充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公司會計政策等相關規定;公司聘請中介機構對大興川電站開展減值測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后的財務數據能夠更加真實、準確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資產狀況、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情形,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監事會認為:公司對大興川電站計提減值準備,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要求以及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各項會計政策,符合公司實際情況,依據充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證券代碼:600795 證券簡稱:國電電力 公告編號:臨2024-31
關于2024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9元(含稅)。
● 本次利潤分配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公司總股本為基數,具體日期將在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中明確。
● 如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將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并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利潤分配預案內容
根據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4年半年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2024年上半年合并報表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6,716,157,499.99元。經董事會決議,公司將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公司總股本為基數,進行2024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9元(含稅)。截至董事會召開日,公司總股本17,835,619,082股,預計分紅金額1,605,205,717.38元,占2024年上半年合并報表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23.90%。
2.本次利潤分配不送紅股,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如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公司將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并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3.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履行的決策程序
(一)董事會決策程序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開八屆三十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同意將該項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計委員會意見
委員會認為:公司加大投資者回報工作力度,2024年繼續實施中期利潤分配。公司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當前實際經營情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可以促進公司實現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本次利潤分配預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行為。
(三)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方案的制定充分考慮公司盈利情況、資金需求和未來發展等因素,兼顧積極回報廣大投資者,方案的決策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情形。
三、風險提示
本次利潤分配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未來發展等產生重大影響,利潤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證券代碼:600795 證券簡稱:國電電力 公告編號:臨2024-32
關于投資建設大渡河老鷹巖二級
水電站項目的公告
● 項目名稱:大渡河老鷹巖二級水電站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
● 項目內容:總裝機容量42萬千瓦(3×14萬千瓦),于2023年12月獲得國家發改委核準,本項目所涉及的土地、環評、移民、接入系統等支持性文件全部辦理完成。
● 項目投資:本項目由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國能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渡河公司”)與石棉縣騰龍甲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按照85%:15%股比成立的國能大渡河老鷹巖(四川)水電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記名稱為準)投資、建設及運營管理。本項目動態總投資58.94億元,資本金比例20%,其余通過銀行貸款解決。按照動態總投資及所持項目公司股比計算,公司將向大渡河公司增資8.02億元用于本項目投資建設。
一、投資概述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開八屆三十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投資建設大渡河老鷹巖二級水電站項目的議案》。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本項目不構成關聯交易和重大資產重組,項目實施無重大法律風險。根據《公司章程》有關規定,本次對外投資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大渡河老鷹巖二級水電站項目。
2.項目內容:總裝機容量42萬千瓦(3×14萬千瓦),于2023年12月獲得國家發改委核準,本項目所涉及的土地、環評、移民、接入系統等支持性文件全部辦理完成。
3.項目投資:本項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渡河公司與石棉縣騰龍甲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按照85%:15%股比成立的國能大渡河老鷹巖(四川)水電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記名稱為準)投資、建設及運營管理。本項目動態總投資58.94億元,資本金比例20%,其余通過銀行貸款解決。按照動態總投資及所持項目公司股比計算,公司將向大渡河公司增資8.02億元用于本項目投資建設。
4.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5.項目收益:本項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石棉縣境內,是四川省“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根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年均發電量18.38億千瓦時,年均利用小時數4376小時,上網電價0.2974元/千瓦時測算,資本金內部收益率7.99%。
三、項目建設必要性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項目是大渡河干流梯級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利于保障四川清潔能源供應和進一步優化能源電力結構,是實現碳減排目標的有效措施。本項目已獲國家發改委核準,前期條件已全部落實,經濟可行,風險可控,電站與上游梯級聯合運行不僅可為電網提供清潔可靠優質電能,也可更好地實現大渡河上游調節水庫的經濟效益。
四、可能存在的風險
1.如因國家或地方有關政策調整、項目審批等實施條件及融資環境發生變化,本項目的實施可能存在順延、變更、中止或終止的風險。
2.新建項目具有一定的建設周期,如未來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將會對公司收入、利潤水平的實現造成不確定影響。
證券代碼:600795 證券簡稱:國電電力 公告編號:臨2024-33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江蘇公司所持徐州公司、江蘇新能源
股權無償劃轉至北京國電電力的公告
2024年8月16日,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八屆三十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江蘇公司所持徐州公司、江蘇新能源股權無償劃轉至北京國電電力的議案》,公司擬將控股子公司北京國電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國電電力”)全資子公司國家能源集團江蘇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公司”)持有的國能徐州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徐州公司”)100%股權、國能江蘇新能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新能源”)65%股權無償劃轉至北京國電電力。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徐州公司
徐州公司為江蘇公司全資子公司,主營電力、熱力生產及銷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徐州公司總資產45.89億元,凈資產20.56億元,2023年實現凈利潤0.59億元。
(二)江蘇新能源
江蘇新能源為江蘇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蘇公司持股65%、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持股35%,主營電力生產及銷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蘇新能源總資產12.02億元,凈資產5.42億元,2023年實現凈利潤0.34億元。
二、無償劃轉方案
北京國電電力為公司控股股東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控股企業,北京國電電力與全資企業江蘇公司之間的產權轉讓事宜,符合無償劃轉有關規定。以2023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江蘇公司持有的徐州公司100%股權、江蘇新能源65%股權無償劃轉至北京國電電力,基準日標的企業凈資產賬面價值合計25.98億元。
本次無償劃轉無重大涉稅情況,不涉及員工安置,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不構成重大影響。根據《公司章程》有關規定,本次無償劃轉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證券代碼:600795 證券簡稱:國電電力 公告編號:臨2024-34
關于購買董監高責任險的公告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風險管理體系,降低運營風險,促進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更充分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和投資者權益,公司擬購買董監高責任險。具體方案如下:
一、董監高責任險具體方案
1.投保人: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險人:公司及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終以簽訂的保險合同為準)
3.賠償限額: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年
4.保險費用:具體金額由采購結果確定
5.保險期限:12個月(后續可按年續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權事項
為提高決策效率,公司董事會將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辦理購買董監高責任險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確定相關責任人員;確定保險公司;確定責任限額、保險費及其他保險條款;選擇及聘任保險經紀公司或其他中介機構;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及處理與投保相關的其他事項等,以及在今后董監高責任險保險合同期滿時(或之前)辦理與續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關事宜。
三、審議程序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開八屆三十次董事會、八屆十五次監事會,分別審議《關于購買董監高責任險的議案》。鑒于公司全體董事、監事為利益相關方,均回避表決,本項議案直接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證券代碼:600795 證券簡稱:國電電力 公告編號:2024-35
關于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
股東大會的通知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4年9月5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24年9月5日 14點00分
召開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安慧北里安園19號公司會議室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4年9月5日
至2024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一 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無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1、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的具體內容請參見公司另行刊登的股東大會會議資料。有關本次股東大會的會議資料,公司將不遲于本次會議股權登記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別決議議案:無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1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可行使的表決權數量是其名下全部股東賬戶所持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數量總和。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本所網絡投票系統參與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可以通過其任一股東賬戶參加。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多個股東賬戶重復進行表決的,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表決意見,分別以各類別和品種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方式:會前登記。法人股東持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股東賬戶卡和出席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自然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股東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東。異地股東可用郵寄或傳真方式辦理登記(參加現場會議的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
2.登記時間: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如以傳真或郵寄方式登記,請于2024年8月30日或該日前送達。
3.登記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安慧北里安園19號樓A座董事會辦公室。
六、其他事項
1.會議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慧北里安園19號樓A座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任曉霞 張培
電話:010-58682100
傳真:010-64829902
電子郵箱:GDpower@chnenergy.com.cn
2.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人員的食宿、交通費用自理。
附件: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5日召開的貴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號: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委托人應當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證券代碼:600795 證券簡稱:國電電力 公告編號:臨2024-36
關于召開2024年半年度網上業績
說明會的公告
會議召開時間:2024年9月2日10:00-11:30
會議召開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路演中心
(網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會議召開方式:上證路演中心網絡互動
投資者可于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16:00前登錄上證路演中心網站首頁點擊“提問預征集”欄目或通過公司郵箱GDpower@chnenergy.com.cn進行提問。公司將在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于2024年8月20日發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為便于廣大投資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公司計劃于2024年9月2日舉行2024年半年度業績說明會,就投資者關心的問題進行交流。
一、說明會類型
本次投資者說明會以網絡互動形式召開,公司將針對2024年上半年的經營成果及財務指標的具體情況與投資者進行互動交流和溝通,在信息披露允許的范圍內就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二、說明會召開的時間、地點
(一)會議召開時間:2024年9月2日10:00-11:30
(二)會議召開地點:上證路演中心
(三)會議召開方式:上證路演中心網絡互動
三、參加人員
公司董事長、總會計師、董事會秘書、獨立董事。
四、投資者參加方式
(一)投資者可在2024年9月2日10:00-11:30,通過互聯網登錄上證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線參與本次業績說明會,公司將及時回答投資者的提問。
(二)投資者可于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16:00前登錄上證路演中心網站首頁,點擊“提問預征集”欄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據活動時間選中本次活動,或通過公司郵箱GDpower@chnenergy.com.cn向公司提問,公司將在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五、咨詢方式
投資者熱線:010-58682100
本次投資者說明會召開后,投資者可以通過上證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資者說明會的召開情況及主要內容。
證券代碼:600795 證券簡稱:國電電力 公告編號:臨2024-37
八屆十五次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八屆十五次監事會會議通知及會議資料,于2024年8月8日以專人送達或通訊方式向公司監事發出,并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監事3人,現場參會2人,監事吳強以通訊方式出席,公司高管人員列席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并一致通過全部議案,形成如下決議: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2024年半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在提出本意見前,未發現參與2024年半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方案的制定充分考慮公司盈利情況、資金需求和未來發展等因素,兼顧積極回報廣大投資者。方案的決策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情形。
四、同意《關于購買董監高責任險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為董監高購買責任險有利于完善公司風險管理體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權益,有利于促進相關人員更充分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和投資者權益。本項議案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全體監事作為利益相關方回避本項議案表決,議案直接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五、同意《關于國家能源集團財務公司風險持續評估報告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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