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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5版)
4、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或未足額申購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公告披露違約情況,并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證券業協會備案。
5、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在網下申購及持股等方面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網下初步配售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2024年8月9日(T-6日)刊登的《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中確定的配售原則,將網下發行股票初步配售給提供有效報價并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并將在2024年8月21日(T+2日)刊登的《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況。
(四)公布初步配售結果
2024年8月21日(T+2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刊登《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內容包括本次發行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名稱、每個獲配網下投資者的報價、每個配售對象申購數量、每個配售對象初步獲配數量、以及初步詢價期間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或實際申購數量明顯少于報價時擬申購量的投資者信息。《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參與網下申購的網下投資者送達獲配繳款通知。
(五)認購資金的繳付
2024年8月21日(T+2日)8:30-16:00,獲得初步配售資格的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發行價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配股份數量,從配售對象在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銀行賬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足額劃付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當于2024年8月21日(T+2日)16:00前到賬。認購資金不足或未能及時到賬的認購均視為無效認購,請投資者注意資金在途時間。
1、認購款項的計算
每一配售對象應繳認購款項=發行價格×初步獲配數量。
2、認購款項的繳付及賬戶要求
網下投資者應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資金劃付,不滿足相關要求將會造成配售對象獲配新股無效。
(1)網下投資者劃出認購資金的銀行賬戶應與配售對象在證券業協會注冊登記的銀行賬戶一致。
(2)認購資金應該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賬,未在規定時間內或者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該配售對象獲配新股全部無效。多只新股同日發行時出現前述情形的,該配售對象全部獲配新股無效。
(3)網下投資者在辦理認購資金劃入時,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認購所對應的股票代碼,備注格式為:“B001999906WXFX301586”,若沒有注明或備注信息錯誤將導致劃款失敗。
(4)如同一配售對象同日獲配多只新股,務必對每只新股分別足額繳款,并按照規范填寫備注。如配售對象單只新股資金不足,將導致該配售對象當日全部獲配新股無效,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5)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國結算銀行資格的各家銀行開立了網下發行專戶,用于收取配售對象劃付的認購資金。配售對象注冊登記銀行賬戶屬以下結算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應于同一銀行系統內劃付,不得跨行劃付;配售對象注冊登記銀行賬戶不屬以下結算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統一劃付至工商銀行網下發行專戶。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信息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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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賬戶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國結算網站公布信息為準。可登錄“http://www.chinaclear.cn-服務支持-業務資料-銀行賬戶信息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信息表”查詢。
(6)不同配售對象共用銀行賬戶的,若認購資金不足,則共用銀行賬戶的配售對象的獲配新股全部無效。
對未在規定時間內或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其全部的初步獲配新股進行無效處理,相應的無效認購股份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將中止發行。
3、保薦人(主承銷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實際劃撥資金有效配售對象名單確認最終有效認購。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將視其為違約,將在《安徽佳力奇先進復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發行結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和證券業協會備案。
4、若初步獲配的配售對象繳納的認購款金額大于獲得初步配售數量對應的認購款金額,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T+3日)向配售對象退還應退認購款至原劃款賬戶,應退認購款金額=配售對象有效繳付的認購款金額一配售對象應繳納認購款金額。
5、網下投資者的全部認購款項在凍結期間產生的全部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6、如同一配售對象同日獲配多只新股,務必對每只新股分別足額繳款,并按照規范填寫備注。如配售對象單只新股資金不足,將導致該配售對象當日全部獲配新股無效,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六)其他重要事項
1、律師見證: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將對本次網下發行過程進行見證,并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2、保薦人(主承銷商)特別提醒:若投資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發行后達到發行人總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配售對象已參與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以網下投資者報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的關聯賬戶為依據,對配售對象參與網上申購的行為進行監控。
4、違約處理: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未足額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按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責任,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違規次數合并計算。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該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網下投資者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
五、網上發行
(一)網上申購時間
本次發行網上申購時間為2024年8月19日(T日)9:15-11:30、13:00-15:00。
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如遇重大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次發行,則按申購當日通知辦理。
(二)發行數量和價格
本次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上發行數量為5,912,000股。保薦人(主承銷商)在指定時間內(2024年8月19日(T日)9:15至11:30,13:00至15:00)將5,912,000股“佳力奇”股票輸入在深交所指定的專用證券賬戶,作為該股票唯一“賣方”。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為18.09元/股。網上申購投資者須按照本次發行價格進行申購。
(三)申購簡稱和代碼
申購簡稱為“佳力奇”;申購代碼為“301586”。
(四)網上投資者申購資格
網上申購時間前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在2024年8月15日(T-2日,含)前20個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一定市值的投資者均可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申購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禁止者及發行人須遵守的其他監管要求所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等規定已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權限(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市值按2024年8月15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計算。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2024年8月15日(T-2日)日終為準。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持有市值按其證券賬戶中納入市值計算范圍的股份數量與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申購上限不得超過按其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計算的可申購額度上限,且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5,500股。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證券賬戶單獨計算市值并參與申購。不合格、休眠、注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份額發生司法凍結、質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限制的,不影響證券賬戶內持有市值的計算。
(五)申購規則
1、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本次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若投資者同時參與網下和網上申購,網上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2、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超過500股的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但不得超過回撥前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5,500股。
對于申購量超過保薦人(主承銷商)確定的申購上限5,500股的新股申購,深交所交易系統將視為無效予以自動撤銷,不予確認;對于申購量超過按市值計算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將對超過部分作無效處理。
3、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有市值的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以該投資者第一筆有市值的證券賬戶的申購為有效申購,對其余申購作無效處理;每只新股發行,每一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的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余均為無效申購。
4、不合格、休眠、注銷和無市值證券賬戶不得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申購,上述賬戶參與申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其作無效處理。
(六)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登記
參加本次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應已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已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權限。
2、市值計算
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投資者需于2024年8月15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日均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計算標準具體請參見《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規定。
3、開立資金賬戶
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在網上申購日2024年8月19日(T日)前在與深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立資金賬戶。
4、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網上投資者根據其持有的市值數據在申購時間內2024年8月19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過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公司進行申購委托。
(1)投資者當面委托時,填寫好申購委托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股票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于或等于申購所需的款項)到申購者開戶的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托手續。柜臺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證件,復核無誤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資者通過電話委托或其他自動委托方式時,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要求辦理委托手續。
(3)投資者的申購委托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4)各地投資者可在指定的時間內通過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以發行價格和符合本公告規定的有效申購數量進行申購委托。
(5)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證券公司進行證券申購。
(6)投資者進行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七)投資者認購股票數量的確定方法
1、如網上有效申購的總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終網上發行數量,則無需進行搖號抽簽,所有配號都是中簽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如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大于本次網上發行量,則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結算系統主機按每500股確定為一個申報號,順序排號,然后通過搖號抽簽,確定有效申購中簽申報號,每一中簽申報號認購500股。
中簽率=(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網上有效申購總量)×100%
(八)配號與抽簽
若網上有效申購的總量大于本次網上實際發行量,則采取搖號抽簽確定中簽號碼的方式進行配售。
1、申購配號確認
2024年8月19日(T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投資者新股申購情況確認有效申購總量,按每500股配一個申購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配號不間斷,直到最后一筆申購,并將配號結果傳到各證券交易網點。
2024年8月20日(T+1日),向投資者公布配號結果。申購者應到原委托申購的交易網點處確認申購配號。
2、公布中簽率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于2024年8月20日(T+1日)刊登《網上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公布網上發行中簽率。
3、搖號抽簽、公布中簽結果
2024年8月20日(T+1日)上午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簽,確認搖號中簽結果,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于當日將抽簽結果傳給各證券交易網點。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于2024年8月21日(T+2日)在《網上中簽結果公告》中公布中簽結果。
4、確認認購股數
申購者根據中簽號碼,確認認購股數,每一中簽號碼只能認購500股。
(九)中簽投資者繳款
投資者申購新股搖號中簽后,應依據2024年8月21日(T+2日)公告的《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網上投資者繳款時,應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相關規定。2024年8月21日(T+2日)日終,中簽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并計算。
(十)放棄認購股票的處理方式
2024年8月21日(T+2日)日終,中簽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對于因網上投資者資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棄認購的情況,結算參與人(包括證券公司及托管人等)應當認真核驗,并在2024年8月22日(T+3日)15:00前如實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報。截至2024年8月22日(T+3日)16:00結算參與人資金交收賬戶資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認購資金交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無效認購處理。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
(十一)發行地點
全國與深交所交易系統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
六、投資者放棄認購股份處理
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低于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但未達到本次發行數量時,因網下、網上投資者未足額繳納申購款而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
網下、網上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人(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況請見2024年8月23日(T+4日)《發行結果公告》。
七、中止發行情況
本次發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網下申購后,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實際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2、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后,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申購的;
3、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
4、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后事項影響本次發行的;
5、根據《管理辦法》和《業務實施細則》,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發現證券發行承銷過程存在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異常情形的,可責令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暫停或中止發行,對相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恢復發行安排等事宜。投資者已繳納認購款的,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深交所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盡快安排已經繳款投資者的退款事宜。中止發行后,在中國證監會予以注冊決定的有效期內,且滿足會后事項監管要求的前提下,經向深交所備案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擇機重啟發行。
八、余股包銷
網下、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數量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部分由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包銷。
網下、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中止發行。網下、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不低于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但未達到本次公開發行數量時,本次發行因網下、網上投資者未足額繳納申購款而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包銷。
發生余股包銷情況時,2024年8月23日(T+4日),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余股包銷資金與網下、網上發行募集資金扣除承銷保薦費后一起劃給發行人,發行人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記申請,將包銷股份登記至保薦人(主承銷商)指定證券賬戶。
九、發行費用
本次網下發行不向網下投資者收取傭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向投資者網上定價發行不收取傭金和印花稅等費用。
十、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
(一)發行人:安徽佳力奇先進復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路強
聯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朝陽路169號
聯系人:陸玉計
電話:0557-3090096
傳真:0557-3090096
(二)保薦人(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景輝街16號院1號樓泰康集團大廈10層
聯系人:股權資本市場部
電話:010-56051603、010-56051608
傳真:010-56160143
發行人:安徽佳力奇先進復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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