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復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1%的股份,通過上海復星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浙江復星商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復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復合投資有限公司、杭州復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復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復合投資有限公司、重慶潤江房地產有限公司、南京復合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復合城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復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復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復合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復合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復合投資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17家公司持有59.77%的股份,公司共持有61.87%的股份。上海復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與上述17家企業是同行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