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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88590 簡稱證券:新致軟件 公告編號:2023-038
債券代碼:118021 債券簡稱:新致轉債
上海新智軟件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的選舉
監事的公告
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上海新致軟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致軟件”或“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屆滿,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新智軟件有限公司章程》、《監事會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選舉魏紅女士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員工代表監事簡歷見附件。
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監事將與2022年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兩名非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自2022年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監事會
2023年5月31日
附件:員工代表監事簡歷
魏紅女士,1979年出生,中國國籍,無海外永久居留權,大專畢業于上海電視大學英語專業。2002年加入公司,現任項目管理中心項目經理、公司工會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關聯關系。《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不得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止,仍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上市公司監事,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等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處罰,不屬于違反信托的執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資格。
證券代碼:688590 簡稱證券:新致軟件 公告編號:2023-041
轉債代碼:118021 轉債簡稱:新致轉債
不提前贖回“新致轉債”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提示重要內容
● 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30日起,上海新智軟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智軟件”)股票的收盤價不低于當期“新智可轉債”轉股價10.68元/股的130%(含130%),即13.88元/股,已觸發“新智可轉債”的有條件贖回條款。公司董事會決定不行使“新致轉債”的提前贖回權,也不提前贖回“新致轉債”。
● 未來六個月(即2023年5月31日) 2023年11月30日),如果“新可轉換債券”再次觸發贖回條款,公司將不行使提前贖回的權利。之后,第一個交易日重新計算為2023年12月1日(非交易日順延)。如果贖回條款再次觸發,公司董事會將再次召開會議,決定是否行使“新可轉換債券”的提前贖回權。
一、可轉債發行上市概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上海新智軟件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債券登記(證券監督管理許可證)[2022]1632號)同意注冊,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4、848、100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按面值發行。本次發行可轉換債券募集資金總額為48、481.00萬元。
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22]292號文件同意,公司48481.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自2022年11月2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簡稱“新可轉換債券”,債券代碼為“118021”。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0%,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3.0% 。債券期限為2022年9月27日至2028年9月26日。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上海新智軟件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公司發行的“新智可轉換債券”自2023年4月10日起可轉換為公司股份,“新智可轉換債券”初始轉換價格為10.70元/股。由于公司股權激勵所有權登記導致股本數量增加,可轉換債券轉換價格相應調整,最新轉換價格為10.68元/股。
二、可轉換債券有條件贖回條款及觸發情況
(一)贖回條款
根據《募集說明書》中關于有條件贖回條款的約定:在可轉換債券轉換期內,公司股票連續30個交易日至少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于當期轉換價格 130%(含130%)或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余額不足3000萬元時,公司有權以債券面值和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二)贖回條款觸發
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30日起,公司股票已滿足連續30個交易日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于當期“新致轉債”轉股價10.68元/股的130%(含130%),即13.88元/股。
三、公司可轉換債券不提前贖回的原因及審查程序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不提前贖回“新可轉換債券”的議案》。董事會結合當前市場情況和公司實際情況,
目前,公司已經安排了相關資金的項目建設和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并決定不行使“新可轉換債券”的提前贖回權,以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并在未來六個月內(即2023年5月31日) 2023年11月30日,如果“新致轉債”再次觸發贖回條款,公司將不行使提前贖回的權利。
4、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贖回條件滿足前六個月內交易“新可轉換債券”
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符合“新可轉換債券”贖回條件前六個月內無交易“新可轉換債券”。
五、風險提示
第一個交易日重新計算為2023年12月1日(非交易日推遲)。如果贖回條款再次觸發,公司董事會將再次召開會議,決定是否行使“新可轉換債券”的提前贖回權。請詳細了解可轉換債券的贖回條款及其潛在影響,及時關注公司的后續公告和投資風險。
上海新智軟件有限公司董事會
證券代碼:688590 簡稱證券:新致軟件 公告編號:2023-037
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 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沒有
1.會議的召開和出席
(一)股東大會召開時間:2023年5月30日
(2)股東大會地點:上海金陵紫金山酒店三樓會議室
(三)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的表決權數量: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主持會議等。
會議由董事會召開,公司董事長郭偉先生主持,現場表決與網上表決相結合。股東大會的召開、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上海新智軟件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5)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金明康出席股東大會;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股東大會。
二、提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法案
1、議案名稱:《關于公司2022年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關于公司2022年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3、議案名稱:《關于2022年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4、議案名稱:《關于公司2022年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5、議案名稱:《關于公司2023年財務預算報告的議案》
6、議案名稱:《關于公司2022年利潤分配計劃的議案》
7、議案名稱:《關于公司董事、監事2023年薪酬計劃的議案》
8、議案名稱: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的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9、議案名稱:《關于續聘公司2023年審計機構的議案》
(二)累計投票議案表決
1、董事會選舉和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的議案
2、董事會選舉和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的議案
3、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變更選舉和提名提案
(三)涉及重大事項的,應當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
(四)關于議案表決的相關說明
1、該議案8是一項特別決議,已獲得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批準。
2、股東大會議議案6、7、9、10、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
3、股東大會還聽取了《2022年獨立董事報告》
三、律師見證情況
1、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上海金天城律師事務所
律師:孫國權、魏棟梁
2、律師見證結論:
律師認為,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集、召開程序、會議資格、召集人資格、會議投票程序、投票結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證券代碼:688590 簡稱證券:新致軟件 公告編號:2023-039
完成董事會和監事會的選舉
聘請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
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新智軟件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2023年5月30日,上海新智軟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智軟件”或“公司”)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了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獨立董事、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并于2023年5月29日與公司召開的職工代表大會共同組成了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和監事會。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三年。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公司董事長、專門委員會委員、監事會主席,聘請高級管理人員。有關信息現公告如下:
一、董事會換屆選舉情況
(一)董事選舉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選舉第四屆董事會成員,具體如下:
1、選舉郭瑋先生、章曉峰先生、金明康先生、耿琦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2、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選舉朱偉中先生、王剛先生、劉鴻亮先生。
自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員共同組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
2023年4月26日,第四屆董事會成員簡歷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海新智軟件有限公司關于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公告號:2023-027)。
(二)董事長選舉。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全體董事同意選舉郭偉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自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3)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的選舉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董事會繼續設立審計委員會、薪酬考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戰略委員會,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第四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和主席的選舉。第四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和主席如下:
審計委員會:朱偉中(主席)、劉鴻亮、金銘康;
工資與考核委員會:劉鴻亮(主席)、朱偉中、章曉峰;
提名委員會:王剛(主席)、章曉峰、朱偉中;
戰略委員會:郭瑋(主席)、耿琦,王鋼。
其中,獨立董事占審計委員會、薪酬考核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的一半以上,獨立董事為主席,審計委員會主席朱偉忠先生為會計專業人士。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的任期自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二、監事會換屆選舉情況
(一)監事選舉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江麗女士和鄧益輝女士是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2023年5月29日,江麗女士、鄧益輝女士與公司召開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監事魏紅女士共同組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自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任期三年。
2023年4月26日,第四屆監事會成員簡歷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關于董事會監事會變更選舉的公告》(公告號:2023-027)和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選舉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公告號:2023-038)。
(2)監事會主席的選舉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第四屆監事會主席的選舉,全體監事同意選舉魏洪女士為第四屆監事會主席,自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之日起至第四屆監事會任期屆滿。
三、高級管理人員聘任情況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聘請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同意聘請張曉峰先生為公司總經理,錢亞敏先生為公司財務負責人,金明康先生為公司董事會秘書。上述高級管理人員任期三年,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公司獨立董事就董事會聘請上述高級管理人員發表了一致同意的獨立意見。
上述高級管理人員具備適合其行使職權的條件,其資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不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處罰,不屬于不誠實的執行人。
高級管理人員錢亞敏先生的簡歷詳見附件。2023年4月26日,上述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海新智軟件有限公司關于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公告號:2023-027)。
四、公司部分監事屆滿離職
公司換屆選舉完成后,華宇清先生、倪風華先生因任期屆滿不再擔任公司監事。公司衷心感謝上述任期屆滿后離任的監事對公司發展的貢獻。
附件:錢亞敏先生簡歷:
錢亞敏先生,1983年出生,中國國籍,無海外永久居留權,畢業于上海財經大學保險專業,曾擔任上海盛豐軟件有限公司財務、上海盛豐軟件技術有限公司財務經理、上海歐比西盛豐軟件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加入公司,現任公司財務總監。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錢亞敏先生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一起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東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關聯,《公司法》規定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不得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止,仍被禁止,沒有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不受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等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處罰,不屬于不誠實的執行人,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資格。
證券代碼:688590 簡稱證券:新致軟件 公告編號:2023-040
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監事會和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2023年5月30日,上海新智軟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上海金陵紫金山酒店三樓會議室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會議通知于2023年5月25日送達全體監事。3名監事應出席會議,3名監事實際出席會議。魏虹女士主持了會議,由全體監事共同推薦。會議的召開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上海新智軟件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全體監事表決,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第四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監事會同意選舉魏紅女士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自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批準之日起至第四屆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投票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上海新智軟件有限公司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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