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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9日發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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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日常認購、贖回、轉換和處理時間
(1)投資者在開放日申請認購、贖回、轉換或定期定額投資,基金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如果交易日不是香港證券交易日,基金不開放認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具體處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時間,但基金經理暫停認購、贖回、轉換或定期定額投資的除外,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
如果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的交易時間變化、其他特殊情況或根據業務需要,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情況對上述開放日和開放時間進行相應調整,但在實施前,應按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體上公布。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時間內申請認購、贖回、轉換或定期定額投資。投資者申請認購、贖回、轉換或定期定額投資,并經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認購、贖回、轉換或定期定額投資價格為下一個開放日基金份額認購、贖回、轉換或定期定額投資價格。
3.日常認購業務
3.1限制認購金額
對于各類基金份額,投資者首次通過非直銷機構或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網上直銷系統認購的最低限額為1元,最低限額為1元;投資者首次通過公司直銷中心認購的最低限額為5萬元,最低限額為1萬元。銷售機構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對認購限額和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應當同時遵守銷售機構的有關規定。(以上金額均包括認購費)。
投資者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或采用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不受最低認購金額的限制。
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一般來說,本基金對單個投資者的累計持有份額沒有上限。但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50%以上基金份額或變相避免50%集中度的情況采取控制措施。當接受認購申請對股票基金股東利益構成潛在的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設定單一投資者認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凈認購比例上限,拒絕大認購,暫停基金認購,保護股票基金股東的合法權益,詳見相關公告。除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認購金額的數量限制或新的基金規模控制措施,而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布。
3.2申購費率
3.2.1前端收費
(1)對于A類基金份額,基金通過公司直銷中心認購的國家社會保障基金、依法設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經營收入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包括企業年金單一計劃和集合計劃)、其他可以投資基金的社會保險基金,以及依法登記認定的慈善機構,實行不同的優惠認購率。如果未來有住房公積金可以投資基金、享受稅收優惠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和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型養老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將其納入實施不同優惠認購率的投資群體。
上述投資群體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率見下表:
(2)其他投資者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率見下表:
(3)如果投資者多次認購認購費用按金額分攤,認購費用適用于單次認購金額對應的費率。
(4)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投資者持有期間收取銷售服務費。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5%。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調整認購率或變更收費方式,并在更新的招股說明書中列出調整后的認購率或變更收費方式。如果上述費率或收費方式發生變化,基金管理人最遲應在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布。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推廣計劃,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定期、不定期地為基金投資者開展基金推廣活動。在基金推廣活動中,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降低基金銷售率,或者開展不同的優惠利率活動。
3.3其他與認購有關的事項
關于參與銷售機構各渠道基金認購費率優惠活動的說明:
(1)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非直銷機構開展的認購費率優惠活動,請參閱本公司或非直銷機構的相關公告或通知。
(2)投資者通過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優惠費率,詳見本公司網站上的相關說明。
4.日常贖回業務
4.1贖回股份限制
投資者可以贖回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每種基金份額單次贖回或轉讓不得少于1份(如果賬戶托管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份,則必須一次性贖回或轉讓該基金份額的全部份額);如果贖回將導致投資者在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份,基金管理人有權一次性贖回投資者在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份額剩余份額。銷售機構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對贖回份額有其他規定的,應當同時遵守銷售機構的有關規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規定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布。
4.2贖回費率
(1)本基金A類基金股份贖回費率見下表:
投資者可以贖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A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A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部計入基金財產;持有期少于30天(含)且少于90天(不含)的A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收取的贖回費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持有期超過90天(含)且少于180天(不含)的A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收取的贖回費總額的50%計入基金財產;其余用于支付市場推廣、注冊費等手續費。
(2)本基金C類基金股份贖回率見下表:
投資者可以贖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持有期少于30天(不包括)的C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部計入基金財產。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調整贖回率或變更收費方式,并在更新的招股說明書中列出調整后的贖回率或變更收費方式。如果上述費率或收費方式發生變化,基金管理人最遲應在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布。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推廣計劃,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定期、不定期地為基金投資者開展基金推廣活動。在基金推廣活動中,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降低基金銷售率,或者開展不同的優惠利率活動。
5.日常業務轉換
5.1轉換費率
(1)基金轉換的計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為轉讓基金份額;B為轉讓基金份額;C為轉讓申請日轉讓基金凈值;D為轉讓基金的相應贖回率;E為轉讓申請日轉讓基金凈值;F為貨幣市場基金轉讓時注冊機構支付的未付收入;G為相應的認購差額利率;H為轉讓基金贖回費;J 申購補差費。
注:當投資者轉換某種貨幣市場基金份額時,未付收入為正,基金份額對應的未付收入是否與轉換轉讓股份對應的資金轉讓給轉讓基金,以銷售機構和注冊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當投資者轉換某種貨幣市場的所有基金份額時,如果未付收入為負,基金份額對應的未付收入和轉換轉讓股份對應的資金將轉讓給轉換轉讓的基金。
(2)基金轉換費
1)基金轉換費由轉出基金贖回費和基金認購補差費兩部分組成。
2)轉入基金時,從認購成本低的基金到認購成本高的基金,每次收取認購差額費;從認購成本高的基金到認購成本低的基金,不收取認購差額費(注:通過直銷中心實施不同認購率的投資群體基金份額的認購費,以上述投資群體以外的其他投資者的認購費為比較標準)。認購補差費用根據轉讓金額對應的轉讓基金與轉讓基金的認購費率差額進行補差。具體收取情況取決于每次轉換時兩只基金的認購費率差額。
3)轉讓基金時,涉及的轉讓基金有贖回費的,應當收取基金的贖回費。贖回費按照基金合同、招股說明書(含更新)和最新相關公告約定的比例計入基金財產,其余用于支付注冊費等相關手續費。
4)轉換金額為500萬元(含)-1000萬元的,鑒于基金A類基金份額認購率為每筆固定金額1000元,當基金A類基金份額轉出或轉入基金時,如果對方基金認購率為非固定金額,基金A類基金份額認購率按0.02%計算,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業務需要進行調整。
(3)具體轉換率的例子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為轉出基金時,易方達戰略增長二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為轉入基金:
①轉讓相應的轉讓基金,即本基金A類基金股份贖回率如下:
持有期為0-6(含)天,贖回率為1.5%;
持有期為7(含)-29(含)天,贖回率為0.75%;
持有期為30(含)-179(含)天,贖回率為0.5%;
持有期限為180(含)天以上,贖回率為0%。
②相應的認購補差費率如下:
I對于直銷中心對轉入基金實施不同認購率的投資群體:
轉換金額為0-100萬元,認購補差費率為0.05%;
轉換金額為100萬元(含)-200萬元,認購補差費率為0.04%;
轉換金額為200萬元(含)-500萬元,認購補差費率為0.04%;
轉換金額為500萬元(含)-1000萬元,認購補差費率為0.098%;
轉換金額超過1000萬元(含)元,認購補差費率為0%。
ii對其他投資者:
轉換金額為0-100萬元,認購補差費率為0.50%;
轉換金額為100萬元(含)-200萬元,認購補差費率為0.40%;
轉換金額為200萬元(含)-500萬元,認購補差費率為0.40%;
轉換金額為500萬元(含)-1000萬元,認購補差費率為0.98%;
(4)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非直銷機構開展的轉換率優惠活動,請參閱本公司或非直銷機構的相關公告或通知;投資者通過本公司的在線直銷系統轉換本基金與本公司其他開放式基金之間的轉換率,詳見本公司網站上的相關說明。
(5)基金股份轉換計算方法的例子
假設持有人(其他投資者)持有本基金A類基金1萬股,持有100天,目前想轉化為易方達戰略增長2號混合證券投資基金;假設轉出基金T日基金股凈值為1.1萬元,轉入基金易方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020元,轉出基金贖回率為0.5%,認購補差率為0.5%。轉換份額計算如下:
轉換金額=轉出基金申請份額×轉出基金份額凈值=10000×1.1000=11,000.00元
轉出基金贖回費=轉換金額×轉出基金贖回率=11000.000×0.5%=55.00元
認購補差費=(轉換金額-轉出基金贖回費)×申購補差費率÷(1+認購補差費率=(11000.00-55.00)×0.5%÷(1+0.5%)=54.45元
轉換費=轉出基金贖回費+認購補差費=55.00+54.45=109.45元
轉換金額=轉換金額-轉換費=11000.00-109.45=10,890.55元
轉入份額=轉入金額÷基金份額凈值=10,890.55÷1.020=10,677.01份
5.2其他與轉換有關的事項
(1)可轉換基金
本基金與易方達其他開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冊機構注冊,已公布開放式基金轉換業務)之間的轉換業務。各基金轉換業務的開放狀態和交易限制詳見各基金的相關公告。
(2)轉換業務辦理地點
公司直銷機構開設基金轉換業務。其他銷售機構開設基金轉換業務,請關注各銷售機構的開業情況或咨詢相關銷售機構。
(3)業務規則的轉換
1)基金轉換以股份為單位申請。投資者可以啟動多個基金轉換業務,基金轉換費用按每個申請單獨計算。轉換費用以人民幣元為單位,計算結果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基金轉換后,轉入基金股份的持有期自轉入基金股份確認之日起重新計算。
3)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轉換為另一只基金,每種基金份額轉讓申請不少于1份(如果賬戶托管的基金份額余額不少于1份,則必須贖回或轉讓該基金份額的全部份額);如果某一轉換導致投資者在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份,基金管理人有權一次性贖回投資者在銷售機構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額。
4)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基金股份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股份總數加上基金轉讓申請股份總數扣除申請股份總數和基金轉讓申請股份總數后的余額)超過前一開放日基金股份總額的10%,即認為發生了巨額贖回。當發生巨額贖回時,基金轉讓具有與基金贖回相同的優先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資產組合決定全額或部分轉讓,基金轉讓和基金贖回的比例相同(另有公告除外);部分確認轉出申請時,未確認的轉出申請不予順延。
5)具體股份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轉讓股份的計算結果的保留位數按照各基金的招股說明書(包括更新)的規定進行。轉讓基金的股份計算結果保留在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兩位后四舍五入。誤差造成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收入歸基金財產所有。
6)其他轉換基本業務規則見本公司網站的相關說明。
(四)基金轉換登記
投資者T日成功申請基金轉換后,注冊機構將在T+1工作日為投資者辦理減少轉讓基金份額、增加轉讓基金份額的權益登記手續。一般來說,投資者有權自T+2工作日起贖回轉讓基金份額。
(5)暫停基金轉換的,按照各基金《招股說明書》(含更新)暫停認購贖回的有關規定執行。
(6)基金轉換業務的解釋權屬于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調整上述轉換的收費方式、費率水平、業務規則和相關限制,但在調整生效前,應當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布。
6.定期定額投資業務業務
(1)定期固定投資業務是指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經理指定的銷售機構提交申請,約定每個扣款時間、扣款金額,指定的銷售機構在每個約定的扣款日自動完成投資者指定的資本賬戶,并提交基金認購申請的長期投資方式。
(2)開設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銷售機構
本公司的在線直銷系統開設了本基金的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目前僅針對個人投資者)。其他銷售機構開設本基金的定期定額投資業務,請關注各銷售機構開設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或咨詢相關銷售機構。
(3)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額投資費率與日常認購費率相同。
2)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每期扣款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元,無金額差額。銷售機構可以在此基礎上規定自己的最低扣除額。銷售機構將按照與投資者申請時約定的每期扣除日期和金額扣除,并在與基金日常認購業務相同的受理時間內提交申請。非基金開放日,扣款是否順延以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具體扣款方式以上述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則為準。
3)本基金的注冊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基金認購申請日(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認購份額。認購份額通常在T+1工作日確認成功后直接計入投資者的基金賬戶。投資者可以自T+2工作日起查詢認購交易。
4)限制認購或暫停認購時,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額投資按照與日常認購相同的原則確認。
5)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非直銷機構開展的定期定額投資率優惠活動,請參閱本公司或非直銷機構的相關公告或通知。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定期定額投資的優惠利率和業務規則詳見本公司網站上的相關說明。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其他具體處理程序,請遵守各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
7.基金銷售機構
7.1直銷機構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榮粵道188號6層
辦公地址:廣州銀行大廈40-43層,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珠江東路30號
法定代表人:劉曉艷
電話:020-85102506
傳真:400-881-8099
聯系人:梁美
網址:www.efunds.com.cn
直銷機構網點信息:
本公司直銷中心及網上直銷系統銷售本基金,網點詳見本公司網站。
7.2非直銷機構
本基金非直銷機構信息見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請注意。
8.基金份額凈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據《信息披露辦法》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在開始認購或贖回基金份額后,應當通過規定的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各類基金份額的凈值和基金份額的累計凈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公告僅說明本基金開放的日常認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相關事項。如果投資者想了解基金的詳細信息,請仔細閱讀基金合同、招股說明書、基金產品數據總結等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認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申請的日期(T日)作為認購、贖回、轉換或定期定額投資申請的日期。正常情況下,基金登記機構應在T+1工作日內確認交易的有效性。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者應在T+2工作日后(包括當日)到銷售網點柜臺或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確認申請。
銷售機構接受認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申請并不意味著該申請取得了一定的成功,而只意味著銷售機構確實收到了認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申請。認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的確認,以注冊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應及時查詢認購申請和認購股份的確認情況,妥善行使其合法權利。
(3)投資者可通過以下方式咨詢相關細節:
客戶服務電話:400-881-8088
(4)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信、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使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的一定利潤或最低收益。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銷售機構劃分投資者的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水平,并提出適當的匹配意見。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仔細閱讀基金合同、招股說明書(更新)、基金產品數據總結(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在了解產品情況和銷售機構適宜性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基金投資做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方自負”原則,投資者對基金經營狀況和基金凈值變化造成的投資風險負責。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29日
易方達優勢回報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LOF)增設C類
基金股份并修訂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
的公告
為滿足投資者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經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易方達優勢回報混合基金(FOF-LOF)基金合同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報中國證監會備案,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決定回報易方達混合基金的優勢(FOF-LOF)(以下簡稱“本基金”)增加C類基金份額,修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增加C類基金份額的方案
1、基金份額分類
本基金增加C類基金份額(基金代碼:018588),原基金份額(基金代碼:161133)變更為A類基金份額。投資者在申購基金時收取申購費,不再從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A類基金份額;基金A類基金份額登記結算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A類基金份額分為場內A類基金份額和場外A類基金份額,在證券登記系統中注冊的場內A類基金份額可直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登記結算系統中注冊的場外A類基金份額只有通過跨系統轉讓托管業務將基金份額轉讓給證券登記系統才能上市交易。銷售服務費從本類基金資產中計提,不收取認購費的基金份額稱為C類基金份額;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為場外份額,不上市交易,僅通過場外認購贖回業務,注冊結算機構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服務費從本類基金資產中計提,不收取認購費的基金份額稱為C類基金份額;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為場外份額,不上市交易,僅通過場外認購贖回業務,注冊結算機構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計算并公布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份額類別的限制如下:
2、增加股份的贖回價格
認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相應份額類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算。C類基金份額首次認購當日的認購價格為當日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
3、增加份額的費率
(1)申購費
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
(2)贖回費
C類基金股份的贖回率為:
(3)管理費、托管費
C類基金份額的管理費率和托管費率與A類基金份額相同。
(4)銷售服務費
C類基金份額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40%,按前一天C類基金份額基金資產凈值0.40%年費率計提。
4、增加基金份額的投資管理
本基金各基金份額的資產合并進行投資管理。
5、增加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大會表決權
每個C類基金份額與每個A類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表決權。
6、增加基金份額的收益分配方式
C類基金股份的收益分配方式與場外A類基金股份相同。
7、增加基金份額的銷售渠道和銷售網點
直銷機構: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傳真:400 881 8099
本公司直銷中心及網上直銷系統銷售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網點具體信息見本公司網站。
基金變更銷售機構的,將在基金管理人官方網站上公布。
二、修訂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
根據上述增加基金份額的計劃,修訂了基金合同的相關章節。此外,托管協議也根據修訂后的基金合同進行了相應的修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的修訂見附件《易方達優勢回報混合基金基金》(FOF-LOF)修訂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前后對照表。
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的修訂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沒有實質性的不利影響,基金管理人已經履行了規定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本公告更新基金招股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的總結。
自2023年6月1日起,本基金增加C類基金份額及修訂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協議生效。
四、其他事項
1、本公告僅說明本基金增加C類基金份額的相關事項。如投資者想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股說明書(更新)、基金產品數據總結(更新)及相關公告。
2、投資者可以通過以下渠道咨詢相關細節
3、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信、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使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的一定利潤或最低收益。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銷售機構劃分投資者的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水平,并提出適當的匹配意見。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仔細閱讀基金合同、招股說明書(更新)、基金產品數據總結(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在了解產品情況和銷售機構適宜性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基金投資做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方自負”原則,投資者對基金經營狀況和基金凈值變化造成的投資風險負責。
附件:混合基金易方達優勢回報基金(FOF-LOF)修訂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前后對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訂對照表
二、修訂托管協議對照表
(下轉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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