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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88132 證券簡稱:邦彥技術 公告編號:2023-033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公司
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次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23年5月8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同日,公司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核實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核查意見。
2、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9日在公司內部對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共計10天,公司員工可在公示有效期內以向監事會提出意見。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人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2023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監事會關于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告編號:2023-028)。
3、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律師出具相應的法律意見書。同時,公司就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在本激勵計劃草案首次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2023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告編號:2023-030)。
4、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二、本次調整事項說明
公司基于審慎原則,決定取消1名交易時點敏感的核查對象參與本次激勵計劃的資格。調整后,公司本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由56人調整為55人,前述1人相應的股票期權激勵份額將在本次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激勵對象間進行分配和調整間進行分配和調整,授予的股票期權總數量不變,仍為330萬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為292.6萬份,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為37.4萬份。
除上述調整之外,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內容與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內容一致。根據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本次調整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對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調整符合《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及本激勵計劃等相關規定,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利益的情況。
四、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本次調整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符合《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本次調整內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公司調整后的激勵對象不存在禁止獲授股票期權的情形,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調整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綜上,我們一致同意本次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調整。
五、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本次對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人數的調整符合《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調整后的激勵對象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作為激勵對象的條件,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對本激勵計劃相關事項進行調整。
六、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所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激勵計劃調整事項取得了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調整符合《管理辦法》《公司章程》《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明顯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7日
證券代碼:688132 證券簡稱:邦彥技術 公告編號:2023-031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23年5月25日采用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全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會議豁免《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要求之會議通知時限要求,且不會以任何途徑及方式向相關部門及機關申請撤銷公司本次臨時董事會的決議。公司以通訊方式向全體董事發出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與會的各位董事已知悉與所議事項相關的必要信息。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實際出席董事7人,會議由董事長祝國勝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全體董事表決,形成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
公司基于審慎原則,決定取消1名交易時點敏感的核查對象參與本次激勵計劃的資格。調整后,公司本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由56人調整為55人,前述1人相應的股票期權激勵份額將在本次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激勵對象間進行分配和調整,授予的股票期權總數量不變,仍為330萬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為292.6萬份,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為37.4萬份。
除上述調整之外,公司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內容與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內容一致。根據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本次調整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4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3票。董事祝國勝、祝國強、胡霞為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對該議案回避表決。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關于調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公告》
證券代碼:688132 證券簡稱:邦彥技術 公告編號:2023-032
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于2023年5月25日采用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全體監事一致同意本次會議豁免《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要求之會議通知時限要求,且不會以任何途徑及方式向相關部門及機關申請撤銷公司本次臨時監事會的決議。公司以通訊方式向全體監事發出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與會的各位監事已知悉與所議事項相關的必要信息。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江芳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全體監事表決,形成決議如下:
調整后,公司本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由56人調整為55人,前述1人相應的股票期權激勵份額將在在本次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激勵對象間進行分配和調整間進行分配和調整,授予的股票期權總數量不變,仍為330萬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為292.6萬份,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為37.4萬份。除上述調整之外,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內容與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內容一致。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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