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結合公司情況,在募集資金投入總額不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會同意將“云-端信息安全芯片設計及產業化項目”、“基于C*Core CPU 核的SoC芯片設計平臺設計及產業化項目”和“基于RISC-V架構的CPU內核設計項目”的實施地點由“蘇州市高新區楓橋2.5產業園的國芯科技研發大樓”及無錫市變更為“蘇州市高新區獅山總部產業園-上市企業總部園K地塊9號樓”及無錫市,將用于募投項目場地投入的募集資金(共計13,856.4萬元)的實施方式由“購買土地并自建研發及辦公場所”變更為“購置房產”。
為保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結合公司情況,在募集資金投入總額不變的前提下,公司監事會同意將“云-端信息安全芯片設計及產業化項目”、“基于C*Core CPU 核的SoC芯片設計平臺設計及產業化項目”和“基于RISC-V架構的CPU內核設計項目”的實施地點由“蘇州市高新區楓橋2.5產業園的國芯科技研發大樓”及無錫市變更為“蘇州市高新區獅山總部產業園-上市企業總部園K地塊9號樓”及無錫市,將用于募投項目場地投入的募集資金(共計13,856.4萬元)的實施方式由“購買土地并自建研發及辦公場所”變更為“購置房產”。
蘇州國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和實施方式的議案》,同意將“云-端信息安全芯片設計及產業化項目”、“基于C*Core CPU 核的SoC芯片設計平臺設計及產業化項目”和“基于RISC-V架構的CPU內核設計項目”的實施地點由“蘇州市高新區楓橋2.5產業園的國芯科技研發大樓”及無錫市變更為“蘇州市高新區獅山總部產業園-上市企業總部園K地塊9號樓”及無錫市,將用于募投項目場地投入的募集資金(共計13,856.4萬元)的實施方式由“購買土地并自建研發及辦公場所”變更為“購置房產”。
因此,公司擬將“云-端信息安全芯片設計及產業化項目”、“基于C*Core CPU 核的SoC芯片設計平臺設計及產業化項目”和“基于RISC-V架構的CPU內核設計項目”用于場地投入的募集資金(共計13,856.4萬元)的實施方式由購買土地并自建研發及辦公場所變更為購置房產的方式進行,將實施地點由“蘇州市高新區楓橋2.5產業園的國芯科技研發大樓”及無錫市變更為“蘇州市高新區獅山總部產業園-上市企業總部園K地塊9號樓”及無錫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