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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數量為60,867,767股,限售期為36個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為2023年6月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類型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浙江德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782號)同意,德馬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浙江德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德馬科技”)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1,419,150股,并于2020年6月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交易所掛牌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前總股本為64,257,449股,首次公開發行A股后總股本為85,676,599股,其中有限售條件流通股66,202,06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7.2697%,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9,474,53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2.730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限售股,限售股股東數量為3名,分別為湖州德馬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股東,以下簡稱“德馬投資”)、湖州力固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州力固”)、湖州創德投資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創德投資”),該部分限售股股東對應的股份數量為60,867,767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后),占公司股本總數的50.7455%。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請上市流通股份數量60,867,767股,現鎖定期即將屆滿,將于2023年6月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數量變化情況
2023年5月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的議案》,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分配利潤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向截至股權登記日(2023年5月24日)收市在冊的全體股東以資本公積金每10股轉增4股,本次合計轉增股本34,270,640股,本次轉增后,公司總股本由85,676,599股增加至119,947,239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初期為43,476,976股,因公司實施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以資本公積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股本4股,獲得的轉增股份為17,390,791股,故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數量變更為60,867,767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關承諾
本次申請上市的限售股股東作出的相關承諾如下:
(一)關于股份鎖定期的承諾
1、控股股東德馬投資的承諾:
(1)自公司本次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2)若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鎖定期屆滿后兩年內減持的,股份減持的價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若在本公司減持股份前,公司已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本公司的減持價格應不低于經相應調整后的發行價。
(3)本公司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關于公司控股股東的持股及股份變動的有關規定并同意承擔并賠償因違反上述承諾而給公司及其控制的企業造成的一切損失。
(4)在本公司持股期間,若股份鎖定和減持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政策及證券監管機構的要求發生變化,則本公司愿意自動適用變更后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政策及證券監管機構的要求。
2、實際控制人卓序的承諾: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2)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鎖定期屆滿后兩年內減持的,股份減持的價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若在本人減持股份前,公司已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本人的減持價格應不低于經相應調整后的發行價。
(3)上述股份鎖定期屆滿后,在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在滿足股份鎖定承諾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間接轉讓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本人直接或間接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離職,則在離職后半年內,亦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4)本人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持股及股份變動的有關規定并同意承擔并賠償因違反上述承諾而給公司及其控制的企業造成的一切損失。
(5)在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本人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關于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持股及股份變動的有關規定,規范誠信履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如實并及時申報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變動情況。本人不會因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拒絕履行上述承諾。本人同意承擔并賠償因違反上述承諾而給公司及其控制的企業造成的一切損失。
(6)在本人持股期間,若股份鎖定和減持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政策及證券監管機構的要求發生變化,則本人愿意自動適用變更后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政策及證券監管機構的要求。
3、湖州力固、創德投資的承諾: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2)若本企業違反上述承諾,本企業同意實際減持股票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
(3)本企業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關于股東持股及股份變動(包括減持)的有關規定,規范誠信履行股東的義務。在持股期間,若股份鎖定和減持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政策及證券監管機構的要求發生變化,則愿意自動適用變更后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政策及證券監管機構的要求。
截至目前,本次申請上市的限售股股東均嚴格履行相應的承諾事項,不存在相關承諾未履行影響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況。
四、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資金情況。
五、中介機構核查意見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作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續督導機構,經核查認為: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德馬科技本次申請上市流通的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的股東均已嚴格履行了相應的股份鎖定承諾;德馬科技本次申請上市流通的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股份數量及上市流通時間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德馬科技對本次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德馬科技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項無異議。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況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總數為60,867,767股,限售期為36個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為2023年6月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細清單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況表:
七、上網公告附件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德馬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德馬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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