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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南京紅太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證券代碼:000525,證券簡稱:ST紅太陽)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4日)收盤價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形。
二、公司關注、核實情況說明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董事會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就相關事項進行了核實,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近期公司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敬請廣大投資者查閱。
2、根據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司未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同時,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被監管部門認定退市的情形。
3、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收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南京中院”)送達的《決定書》(2022)蘇01破申62號,南京中院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當前公司預重整各項工作均有序推進。前期,共有9戶意向投資人提交重整投資文件;同時,對于有投資意向的業界知名、優質實力企業,本著有利于上市公司重整推進與未來發展的原則,公司繼續與其保持接洽和磋商,并配合開展盡職調查等工作,后續將進行遴選確定重整戰略投資人和財務投資人。若公司預重整成功并順利實施重整,將有利于債務及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優化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提升公司的持續經營及盈利能力,推動公司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4、南京中院于2023年5月15日作出的(2022)蘇01破監2號《民事裁定書》,駁回海通資管公司、交行江蘇分行就南一農集團等四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事項提出的復議申請,維持高淳法院(2021)蘇0118破申6號之六民事裁定。
5、公司通過公開信息關注到了上海海通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拍賣公司控股股東南一農集團相關債權事項,本次債權拍賣不涉及南一農集團所持公司股份的變動,對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影響,也不影響公司重整工作的正常推進。
6、截至目前,除上述公司進入預重整和南一農集團等四家公司進入實質合并重整程序外,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7、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8、在公司股票異常波動期間,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發生主動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信息。
四、風險提示
1、預重整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無論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若南京中院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公司將積極配合法院及管理人開展相關工作,并依法履行債務人的法定義務;若公司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則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公司將密切關注預重整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一破產重整等事項》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編號:滬證專調查字2020084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2023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3〕8號)(以下簡稱“《告知書》”)。根據《告知書》認定的情況,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露違規行為不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9.5.1條、第9.5.2條、第9.5.3條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2023年5月12日,公司針對《告知書》中的有關事項按參加了聽證程序,目前尚未有進一步消息,最終處罰結果以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
4、南一農集團作為公司控股股東進入重整程序可能會對公司股權結構等產生影響,也可能會引起公司實際控制權的變化。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披露南一農集團等四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事項進展情況。
5、公司因2022年度存在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形且未在一個月內解決,且2022年度被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交易繼續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風險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6、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正式公告為準。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南京紅太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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