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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3028證券簡稱:振邦智能公告編號:2023-03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2023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擬續聘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大華”)為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該議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事項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
組織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業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7號樓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數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冊會計師人數:1603人,其中:簽署過證券服務業務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人數:1000人
2021年度業務總收入:309,837.89萬元
2021年度審計業務收入:275,105.65萬元
2021年度證券業務收入:123,612.01萬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審計客戶家數:449
主要行業: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建筑業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報審計收費總額:50,968.97萬元
本公司同行業上市公司審計客戶家數:58家
2、投資者保護能力。
已計提的職業風險基金和已購買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之和超過人民幣7億元。職業保險購買符合相關規定。大華會計師事務所近三年不存在因與執業行為相關的民事訴訟而需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3、誠信記錄。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0次、行政處罰5次、監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監管措施2次、紀律處分1次;88名從業人員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分別受到刑事處罰0次、行政處罰6次、監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監管措施5次、紀律處分2次。
(二)項目信息
項目合伙人:姓名王海第,2002年6月成為注冊會計師,2001年7月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12年7月開始在大華所執業,2021年3月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近三年簽署上市公司審計報告情況8家。
簽字注冊會計師:姓名牛乃升,2020年7月成為注冊會計師,2014年10月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16年1月開始在大華所執業,2021年3月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近三年簽署上市公司審計報告情況1家。
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姓名王榮俊,2006年4月成為注冊會計師,2000年7月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和掛牌公司審計,2016年12月開始在本所執業,2022年12月開始從事復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復核的上市公司和掛牌公司審計報告超過4家。
2、誠信記錄
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近三年未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受到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等的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受到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
3、獨立性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能夠在執行本項目審計工作時保持獨立性。
4、審計收費
2023年度審計費用將綜合考慮公司的業務規模、復雜程度、審計需要的人員配置及工作強度等因素經雙方協商而定,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市場行情及雙方協商情況確定具體2023年審計費用并簽署相關合同與文件。
三、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履職情況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進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審查,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認為其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具備足夠的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具有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豐富經驗和職業素養,能夠滿足公司財務審計工作需要,能夠獨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續聘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
(二)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1、事前認可意見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審計工作中能夠恪盡職守,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且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及從事上市公司審計工作的豐富經驗和職業素養,具備相關的審計資格、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和投資者保護能力,續聘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有利于保證公司2023年度審計工作的穩健和連續性,同意將《關于續聘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2、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執業資格,具有上市公司審計工作的豐富經驗和職業素養,其在擔任公司審計機構期間,遵循《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勤勉盡責,公允合理地發表了獨立審計意見,有利于保護上市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續聘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事項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為保證公司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們一致同意續聘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同意續聘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審計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審計費用。
(四)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同意續聘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辦公司2023年度審計業務。
(五)其他
本次續聘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并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四、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決議》
3、《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4、《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獨立意見》;
5、《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6、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相關資質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3月30日
證券代碼:003028證券簡稱:振邦智能公告編號:2023-035
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
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的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1、本次擬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共計598,564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5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計410,364股,回購價格為22.56元/股;預留限制性股票共計188,200股,回購價格為22.64元/股;
2、本次擬注銷的股票期權數量共計106,716股。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6名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資格的激勵對象及160名未達解除限售\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和期權進行處理,本次共回購注銷股限制性股票598,564股,共注銷股票期權106,716股,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2021年4月2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2021年4月1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定期)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召開公司2020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財務顧問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021年4月2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核實〈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內部公示了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異議,無反饋記錄。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監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開2020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
2021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2021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名單及調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對激勵計劃的授予對象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股票期權行權價格進行了調整;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的議案》,確定2021年6月10日為首次授予日,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調整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財務顧問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021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名單及調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和《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的議案》。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權益授予數量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調整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權益授予數量的議案》。
2021年7月9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完成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記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將由股本由109,600,000.00股增加至111,002,880.00股。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臨時)會議與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21年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等。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預留授予條件已成就,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律師發表了核查意見。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2022年5月10日,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于2021年激勵計劃預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
2022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及部分期權注銷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涉及6名激勵對象,合計3.9萬股;注銷的股票期權涉及1名激勵對象,合計1萬份。
2022年7月3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臨時)會議與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激勵計劃的期權行權價格、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股票期權數量并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和《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及行權期的解除限售及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出具了核查意見,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2022年7月7日,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注銷完成的公告》。
2022年7月8日,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7月12日,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自主行權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臨時)會議與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出具了核查意見,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開了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同時發布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減資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6名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資格的激勵對象及160名未達解除限售\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和股票期權進行注銷,本次擬注銷股票期權106,716股;回購注銷股限制性股票598,564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計410,364股,回購價格為22.56元/股;預留的限制性股票共計188,200股,回購價格為22.64元/股。
二、本次注銷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數量及價格
1、注銷以及回購注銷的原因、數量
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本激勵計劃的考核年度為2021年至2023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對公司各年度的營業收入增長情況進行考核,以公司2020年度營業收入為考核基數,以達成公司營業收入增長率考核目標作為激勵對象所獲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條件。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和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的考核目標為:以公司2020年度營業收入為考核基數,2022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35%。根據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審計報告》(大華報字[2023]000640號),2022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較2020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率為4.82%,未到達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6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資格的激勵對象。公司擬將160名激勵對象持有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與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和6名已離職的激勵對象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合計為598,564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54%;將上述激勵對象涉及的第二個行權期的股票期權和6名已離職的激勵對象所涉及的股票期權進行注銷,合計為106,716份。
2、回購價格
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1)若公司當期營業收入相對2020年增長率未達到業績考核指標的觸發值,則所有激勵對象考核當年對應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授予價格加銀行同期存款利息;(2)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辭職、公司解聘、擅自離職等情形而離職,激勵對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行權的股票期、公司以授予價格加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購注銷。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22.56元/股,預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22.64元/股。
3、擬回購的資金總額及資金來源
本次回購資金總額初步預計為13,518,713.26元,最終結果以實際情況為準,回購資金來源全部為公司自有資金。
二、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回購注銷598,564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注:最終的股本結構變動情況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確認數據為準。
三、本次注銷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注銷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事項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公司股權分布仍具備上市條件,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持續發展、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注銷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后續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規定辦理本次注銷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相關手續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專項意見說明
1、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注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部分期權和回購注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和資金來源合法合規,不會影響公司的持續經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事項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21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決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關事項。
2、監事會意見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注銷激勵對象的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激勵對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購價格及資金來源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并履行了必要決策程序。監事會已對離職對象、回購的注銷股限制性股票及擬注銷的股票期權的相關事項進行了核實,由于離職對象不再具備激勵資格以及本次未達到解除限售\可行權的條件,因此,我們同意公司注銷激勵對象的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激勵對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購價格等相關事項。
3、律師法律意見書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認為,本次注銷及回購注銷已經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尚需取得股東大會的批準及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因本次回購注銷將導致公司注冊資本的減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履行相應的減資程序。本次注銷及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事由、數量、回購價格、回購資金來源等事項符合《管理辦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六、備查文件
2、《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5、其他文件。
證券代碼:003028證券簡稱:振邦智能公告編號:2023-037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相關會計政策變更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1、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及變更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財政部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5號》(財會[2021]35號)(以下簡稱“準則解釋第15號”),其中“關于企業將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或者研發過程中產出的產品或副產品對外銷售的會計處理”和“關于虧損合同的判斷”內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財政部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財會[2022]31號,以下簡稱“準則解釋第16號”),“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內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許企業自發布年度提前執行;“關于發行方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關股利的所得稅影響的會計處理”“關于企業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修改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內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上述會計準則解釋的相關規定,公司對原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并按以上文件規定的生效日期開始執行上述會計準則。
2、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3、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后,公司將按照財政部修訂并發布的《準則解釋第15號》及《準則解釋第1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系公司根據財政部頒布的《準則解釋第15號》及《準則解釋第16號》的規定和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三、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的相關意見
1、董事會關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說明
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發布的相關通知和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2、監事會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3、獨立董事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經審核,我們認為: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的要求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變更后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合法權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因此我們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3、《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證券代碼:003028證券簡稱:振邦智能公告編號:2023-040
關于召開2022年度業績說明會的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定于2023年4月4日(周二)15:00-17:30在全景網舉辦2022年度業績說明會,本次年度業績說明會將采用網絡遠程的方式舉行,投資者可登陸全景網“投資者關系互動平臺”參與本次年度業績說明會。
出席本次說明會的人員有:公司副董事長、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獨立董事、保薦代表人。
為充分尊重投資者、提升交流的針對性,現就公司2022年度業績說明會提前向投資者公開征集問題,廣泛聽取投資者的意見和建議。投資者可于2023年4月3日(周一)18:00前訪問https://ir.p5w.net/zj/,或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問題征集專題頁面。公司將在2022年度業績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歡迎廣大投資者積極參與本次網上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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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3028證券簡稱:振邦智能公告編號:2023-038
2022年年度報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證監會指定媒體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報告的董事會會議。
非標準審計意見提示
□適用R不適用
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R適用□不適用
是否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是R否
公司經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預案為:以2022年權益分派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扣除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的股份及擬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的股數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元(含稅),送紅股0股(含稅),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優先股利潤分配預案
□適用□不適用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2、報告期主要業務或產品簡介
(一)公司主營業務情況
1、公司業務概述
公司專注于高端智能控制器、變頻驅動器、數字電源、智能物聯模塊、儲能系統和逆變器等領域,產品應用于電動工具、大家電、汽車電子、清潔機器人、創新型生活家電、醫療電子、新能源等行業。公司始終堅持以技術創新作為發展核心驅動力,依托核心技術優勢與研發創新積累,順勢而為,抓住行業發展機遇,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加強技術創新,積極布局人工智能、逆變器和儲能等領域,為客戶提供智能硬件、軟件及系統控制整套解決方案。憑借在技術創新、高端智能制造以及品質保障等方面競爭優勢,公司為TTI、Dometic、WIK、TTI、SharkNinja、DeLonghi、美菱、奧仕達、國軒高科、南方電網等國內外知名企業提供產品與服務。
2、公司主要產品
公司部分產品下游應用終端設備圖示如下:
(二)公司經營模式
智能控制器作為整機設備中技術含量較高的核心零部件,需要根據終端設備的產品類別、應用領域、功能型號進行定向研發及生產,行業特點決定了公司與下游終端設備客戶的聯系較為緊密。因此,公司采取的是定向研發、以銷定產的業務模式。依托公司自身突出的技術研發及高端制造能力,快速響應客戶持續更新、多樣化的業務需求,定向研發和制造出高技術、高品質、節能環保、智能物聯的電控產品和儲能產品。
研發模式:公司制定了以行業發展趨勢為方向、市場需求為主導,打造技術先進可靠、高端智能的產品為目標的研發創新戰略。在上述戰略指導下,公司長期以來緊密跟隨智能控制和新能源行業的發展趨勢,注重前沿性技術突破,研發前瞻性產品,利用自身的優勢技術拓展業務領域;同時主動把握市場及客戶需求變化,根據客戶反饋信息、潛在的市場需求及消費動態,不斷對產品技術進行升級改進。公司與國內外先進的研究機構、相關行業領先企業保持聯系,尋找合作機會,時刻緊跟行業未來趨勢。通過以上途徑,公司形成了理論研究與應用研究、方法研究與產品研究、技術研究與市場研究相互促進、良性互動的研發模式。
生產模式:公司基于自動化、信息化的智能制造體系,遵循“以銷定產”的生產模式。公司產品的主要生產工序分SMT和DIP兩個階段,采用行業先進的自動化生產設備和成熟的工藝路線完成多品種、技術難度高、工藝復雜的定制化產品生產。公司計劃部門每日根據訂單、交貨期、產成品庫存情況、原材料庫存情況、產能及生產線負荷狀況安排生產計劃,下達生產指令。生產部嚴格按照生產計劃組織生產,結合使用SAP和MES系統等按照生產指令進行領料、生產、組裝、測試、包裝、入庫等生產工序,保質保量地完成生產計劃并可以實現產品的可追溯性。質量部門嚴格按照行業標準、客戶要求以及公司的品質檢驗標準、MSA和SPC管控要求,對產品全過程管控,包括對原材料、半成品和產成品進行質量檢驗和監督管控。工程部結合公司的產品、設備和產能,綜合科學布局、優化產能,精益生產、提高自動化水平、實現降本增效,提高公司產品的柔性化、智能化和高度集成化生產水平。公司建立了以SAP+MES+WMS為主的制造信息化系統,并擁有國際高端品牌的自動化生產設備及管理系統,如SMT全部采用進口的全自動貼片機、AI機等等以提高產品的精密度和產品品質,提高生產效率。在自動化測試、工裝治具等方面,公司率先在行業內提出云測的概論,即依托IOT,數據庫,虛擬儀器等技術,借助網絡載體對項目采用PC+應用軟件的傳統開發模式,并持續功能迭代升級,實現測試過程及數據通過系統進行處理和管理、降低成本,優化數據管理,提升效率。公司的信息化系統如下圖所示:
采購模式:公司結合自身對原材料嚴格的品質需求以及成本控制理念,建立起了一套成熟完善的供應商管理體系和采購業務流程,以保證公司原材料采購、生產計劃執行的及時性,以及自身產品質量的穩定性。公司采用嚴格的合格供應商準入制度,綜合考慮產品品質、生產能力、按期交付能力、報價、結算條件等多方面因素嚴格遴選供應商。公司物料采購通常以訂單形式進行,公司向合格供應商發出采購訂單,約定采購產品類別、規格要求、數量及價格,同時與對方盡快確認產品交期。供應商如期將產品送至公司后,公司品質部將進行IQC來料檢驗,檢測合格后辦理入庫。
銷售模式:公司客戶為下游終端設備制造商,產品銷售均采取直銷方式。通常公司會與主要客戶簽訂長期訂貨/合作框架協議,約定產品類型、質量標準、供貨要求、結算模式等,但不涉及具體采購數量及價格;具體采購通常以訂單形式進行,即客戶通過自身供應商管理系統平臺或傳真、郵件的方式向公司下達訂單,公司根據訂單要求的產品規格、數量、交期要求組織生產,并按約定方式進行交付、結算。
3、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1)近三年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單位:元
(2)分季度主要會計數據
上述財務指標或其加總數是否與公司已披露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相關財務指標存在重大差異
4、股本及股東情況
(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2)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公司報告期無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
(3)以方框圖形式披露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系
5、在年度報告批準報出日存續的債券情況
三、重要事項
1、公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2022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臨時)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內容、實施地點的議案》,并經2022年3月24日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對公司2020年首次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計劃募投項目中“智能控制部件產能擴張和產品升級項目”“零功耗起動保護器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的實施內容、實施地點進行部分變更,詳細內容請查看公司于2022年3月9日、3月25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2、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資金購買土地使用權
2022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臨時)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募集資金購買土地使用權的議案》,并經2022年3月24日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8,000萬元購買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以及授權公司作為實施主體參與土地競拍。
2022年6月7日,公司通過競拍的方式以人民幣5,870萬元的價格成功競得位于深圳市光明區宗地號為A607-0886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32,786.07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為30年。
上述工業用地“振為科技園”已于2022年6月18日正式開工建設,目前尚在建設期。
3、公司擬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臨時)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發行條件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并于2022年11月15日經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擬向不超過35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79,000.00萬元(含本數)。
詳細內容請查看公司于2022年3月9日、3月25日、6月9日、10月27日、11月16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上述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于2023年1月30日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2023年2月,注冊制全面實施后,于2023年3月3日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通過深交所審核,并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通過深交所審核、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
證券代碼:003028證券簡稱:振邦智能公告編號:2023-031
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決議公告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以下簡稱“會議”)于2023年3月28日以現場表決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已于2023年3月17日以郵件、電話、專人送達等方式發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陳志杰先生主持,應到董事5人,實到董事5人,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2022年年度報告發表如下確認意見:根據《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的要求,本人作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022年年度報告全文》詳見同日的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報告摘要》詳見同日的《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贊成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2022年董事會工作報告》詳見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之“第三節管理層討論與分析”“第四節公司治理”。
公司獨立董事徐濱先生、劉麗馨女士向董事會遞交了《獨立董事2022年度述職報告》,并將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上進行述職。述職報告詳見同日的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的議案》
公司總經理唐娟女士向董事會匯報了《2022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該報告客觀、真實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經營情況,公司管理層有效地執行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的各項決議情況。
(四)審議并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審計報告〉的議案》
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2022年度審計報告》(大華審字〔2023〕000640號),審計認為: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五)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2022年,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104,211.04萬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89%。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7,060.60萬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80%。資產總額為180,004.01萬元,較上年度末增加6.8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139,925.81萬元,較上年度末增加13.79%。
(六)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采用現金分紅方式,擬以實施分配方案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扣除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的股份及擬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的股數為基數,向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元(含稅),不送紅股,也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潤余額結轉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因股份回購注銷、授予預留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項致使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將按照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具詳細內容請參見同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上披露的《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議案》
公司的《2022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全文詳見同日的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根據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華內字〔2023〕000087號)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相關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獨立董事、監事會對該議案發表了意見,保薦機構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核查意見》,詳見同日的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八)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大華核字〔2023〕005426號),保薦機構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核查意見》,詳見同日的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九)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2023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為保持審計工作的連續性,公司董事會同意續聘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聘用期為一年,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2023年度審計費用將綜合考慮公司的業務規模、復雜程度、審計需要的人員配置及工作強度等因素經雙方協商而定,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市場行情及雙方協商情況確定具體2023年審計費用并簽署相關合同與文件。
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十)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十一)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的議案》
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本激勵計劃的考核年度為2021年至2023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對公司各年度的營業收入增長情況進行考核,以公司2020年度營業收入為考核基數,以達成公司營業收入增長率考核目標作為激勵對象所獲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條件。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和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的考核目標為:以公司2020年度營業收入為考核基數,2022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35%。根據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審計報告》(大華報字[2023]第000640號),2022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較2020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率為4.82%,未到達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根據相關規定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6名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資格的激勵對象及160名未達解除限售\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和股票期權進行注銷,本次擬注銷股票期權106,716股;回購注銷股限制性股票598,564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計410,364股,回購價格為22.56元/股;預留的限制性股票共計188,200股,回購價格為22.64元/股。
本議案尚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本議案涉及的決策事項已經第三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監事會出具了審核意見,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十二)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30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方式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上披露的《關于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獨立意見》;
3.《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定期)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監事會對公司2022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審核意見》;
5.《監事會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的審核意見》;
6.《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核查意見》;
7.《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核查意見》;
8.《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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