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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845證券簡稱:同興達公告編號:2023-03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股東大會有關情況
1、原股東大會的類型和屆次: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
2、原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3年4月21日
3、原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
二、更正事項涉及的具體內容和原因
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2023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于召開2022年度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9),經審核,原披露公告授權委托書中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意見欄格式存在差錯,現就原公告中更正部分說明如下:
原披露公告:
附件2:授權委托書
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東大會授權委托書
本單位(本人)系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東,茲全權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本人)出席2023年4月21日下午14:30召開的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并按本授權委托書的指示進行投票,并代為簽署本次會議需要簽署的相關文件。
本人對這次會議議案的表決意見如下:
現更正為:
公司對由此給廣大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請廣大投資者諒解。
三、除了上述更正事項外,于2023年3月31日公告的原股東大會通知事項不變。
特此公告。
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公司
董事會
2023年4月3日
證券代碼:002845證券簡稱:同興達公告編號:2023-032
關于召開2022年度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2022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現將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的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22年度股東大會
2、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公司董事會。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同意召開本次股東大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4、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23年4月21日下午14:30。
網絡投票日期、時間:2023年4月21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4月21日9:15-15:00任意時間。
5、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現場表決:股東本人出席現場會議或者通過授權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現場會議;
網絡投票: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上述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或者符合規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種表決方式。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6、會議的股權登記日:4月14日
7、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東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3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普通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4)根據相關法規應當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
8、會議地點: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觀光路銀星高科技工業園智界一期2號樓15層夾層會議室十三。
二、會議審議事項
表一本次股東大會提案編碼一覽表
1、公司獨立董事向銳先生、任達先生、盧紹鋒先生將在本次股東大會分別作出2022年度述職報告,述職報告具體內容詳見2023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2、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2023年3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3、上述議案9、13、14、15為股東大會特別表決事項,需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4、股東大會對上述議案10、11、14進行投票表決時,關聯股東須回避表決,同時,該類股東不可接受其他股東委托進行投票。
5、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尚需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審核無異議,股東大會方可進行表決。
對于累積投票議案,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為其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乘以應選人數,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以應選人數為限在候選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上述議案涉及影響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公司將對中小投資者表決單獨計票,單獨計票結果將及時公開披露(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三、會議登記事項
1、登記方式:
(1)法人股東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憑本人身份證、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股票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法人股東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須持本人身份證、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的授權委托書、股票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2)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的,憑本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授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憑代理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證券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3)異地股東可在登記期間用電子郵件或傳真辦理登記手續,但需寫明股東姓名、股東賬戶、聯系地址、聯系電話,并附上身份證及證券賬戶卡復印件。
2、登記時間:2023年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記地點: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觀光路銀星高科技工業園智界一期2號樓16層證券部
郵寄地址: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觀光路銀星高科技工業園智界一期2號樓14層,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郵編:518109,郵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請注明“股東大會”字樣)。
四、參加網絡投票具體操作流程
本次股東大會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投票,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地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1。
五、其他事項
1、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岑、宮蘭芳
電話:0755-33687792郵箱:zqswdb@txdkj.com
通訊地址: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觀光路銀星高科技工業園智界一期2號樓14層前臺
2、本次大會預期半天,與會股東住宿和交通費自理。
3、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請于會前半小時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到會場辦理登記手續。
六、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附件1: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碼與投票簡稱:投票代碼為“362845”;投票簡稱為“TX投票”。
2、填報表決意見或表決票數:
(1)對于非累積投票提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2)對于累積投票提案,填報投給某候選人的選舉票數。上市公司股東應當以其所擁有的每個提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選舉票數的,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的,其對該項提案組所投的選舉票均視為無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選人,可以對該候選人投0票。
各提案組下股東擁有的選舉票數舉例如下:
(1)選舉非獨立董事(如提案16.00,等額選舉,應選人數4位)
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4
股東可以將票數平均分配給4位董事候選人,也可以在4位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2)選舉獨立董事(如提案17.00,等額選舉,應選人數3位)
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3
股東可以將票數平均分配給3位獨立董事候選人,也可以在3位獨立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3)選舉股東代表監事(如提案18.00,等額選舉,應選人數2位)
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2
股東可以將票數平均分配給2位監事候選人,也可以在2位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3、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達相同意見。
股東對總議案與具體提案重復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具體提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提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時間,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使用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3年4月21日(現場股東大會召開當日)上午9:15,結束時間為2023年4月21日(現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下午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
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委托人營業執照/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持股數量:
委托人持股性質:
受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附注:
1、本授權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權委托書簽署之日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
2、對于非累積投票提案,授權范圍應分別對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投同意、反對或棄權票進行指示,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請在“同意”欄內相應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對提案,請在“反對”欄內相應地方填上“√”;如欲投票棄權提案,請在“棄權”欄內相應地方填上“√”;對于累積投票議案,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為其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乘以應選人數,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以應選人數為限在候選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如果股東不作具體指示的,股東代理人以按自己的意思表決。
3、委托人為單位時需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署,委托人為自然人時由委托人簽字。
證券代碼:002845證券簡稱:同興達公告編號:2023-033
關于實際控制人協議轉讓公司部分股份
暨權益變動提示性公告
特別提示:
合計持有本公司股份72,077,6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比例21.97%)的股東鐘小平、劉秋香夫婦二人擬以協議轉讓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比例5.49%)。
合計(含間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7,879,372股(占本公司總股本比例26.79%)的股東萬鋒、李鋒夫婦二人擬以協議轉讓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1,65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50%)。
一、權益變動基本情況
公司于近日收到實際控制人萬鋒及李鋒夫婦、鐘小平及劉秋香夫婦4人的通知,獲悉鐘小平夫婦、李鋒女士于2023年4月1日與劉青科先生簽署了《鐘小平、劉秋香、李鋒與劉青科關于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協議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股轉協議”)。鐘小平、劉秋香、李鋒三人合計擬轉讓給劉青科先生1,965萬股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總股本5.99%。其中鐘小平、劉秋香合計轉讓1,8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5.49%),李鋒女士轉讓16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0.50%)。
(一)本次協議轉讓受讓方基本情況
(二)本次權益變動的方式
注:上述表格合計數的尾數與各分項數字之和的尾數不一致的情況,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三)本次權益變動前后的持股情況
二、承諾及履行情況
本次鐘小平及劉秋香夫婦、李鋒女士擬減持事項不違背此前所做出的任何股份鎖定承諾,符合相關規定。
三、相關合同主要內容
1、本股份協議轉讓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各方簽署:
鐘小平(以下簡稱“甲方1”)
身份證號:362***********731X
住所:江西省贛州市于都縣******
劉秋香(以下簡稱“甲方2”)
身份證號:362***********1725
李鋒(以下簡稱“甲方3”)
身份證號:360***********0064
聯系地址: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
(甲方1、甲方2、甲方3合稱“甲方”)
劉青科(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342***********3018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皇崗公園街*****
2.本次股份轉讓的數量
2.1乙方以協議轉讓方式自甲方處受讓共計1965萬股標的股份并向甲方支付相應的股份轉讓價款,其中,乙方受讓甲方1持有的1523萬股標的股份,受讓甲方2持有的277萬股標的股份,受讓甲方3持有的165萬股標的股份。
3.本次股份轉讓的價格與股份轉讓價款的支付條件
3.1本次協議轉讓股份交易價格為人民幣14.58元/股,股份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286,497,000元(大寫:貳億捌仟陸佰肆拾玖萬柒仟元整),其中,乙方向甲方1支付人民幣222,053,400元(大寫:貳億貳仟貳佰零伍萬叁仟肆佰元整),向甲方2支付人民幣40,386,600元(大寫:肆仟零叁拾捌萬陸仟陸佰元整),向甲方3支付人民幣24,057,000元(大寫:貳仟肆佰零伍萬柒仟元整)。
3.2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后,乙方于【5】個工作日內支付第一筆款項共計人民幣8000萬元(大寫:捌仟萬元整),分別向甲方1支付人民幣62,005,089.06元(大寫:陸仟貳佰萬伍仟零捌拾玖元陸分),向甲方2支付人民幣11,277,353.69元(大寫:壹仟壹佰貳拾柒萬柒仟叁佰伍拾叁元陸角玖分),向甲方3支付人民幣6,717,557.25元(大寫:陸佰柒拾壹萬柒仟伍佰伍拾柒元貳角伍分):
3.2.1深交所審核通過本次協議轉讓并出具《確認意見書》;
3.2.2甲方已按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若需)履行完畢的內部有權機構或共有人(如需)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標的股份內部程序。甲方與上市公司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3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后,乙方于【5】工作日內支付第二筆款項共計人民幣1億元(大寫:壹億元整),分別向甲方1支付人民幣77,506,361.32元(大寫:柒仟柒佰伍拾萬陸仟叁佰陸拾壹元叁角貳分),向甲方2支付人民幣14,096,692.12元(大寫:壹仟肆佰零玖萬陸仟陸佰玖拾貳元壹角貳分),向甲方3支付人民幣8,396,946.56元(大寫:捌佰叁拾玖萬陸仟玖佰肆拾陸元伍角陸分):
3.3.1標的股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完畢過戶登記手續后,乙方已持有標的股份;
3.3.2第3.2條約定的條件持續滿足,且甲方無違約行為。
3.4剩余款項人民幣106,497,000元(大寫:壹億零陸佰肆拾玖萬柒仟元整),包括應向甲方1支付人民幣82,541,949.62元(大寫:捌仟貳佰伍拾肆萬壹仟玖佰肆拾玖元陸角貳分),向甲方2支付人民幣15,012,554.20元(大寫:壹仟伍佰零壹萬貳仟伍佰伍拾肆元貳角),向甲方3支付人民幣8,942,496.18元(大寫:捌佰玖拾肆萬貳仟肆佰玖拾陸元壹角捌分),乙方于第二筆款項支付完畢后24個月內付清。
4.標的股份的處置
4.1乙方受讓標的股份6個月后,乙方有權在滿足證券監管機構及交易所要求的情況下,自行通過二級市場、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以任意價格、任意時間處置標的股份,否則所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通知
5.1各方之間的一切通知均為書面形式,可由專人送達、掛號郵遞、特快專遞等方式傳送,傳真可作為輔助送達方式,但事后必須以上述約定方式補充送達。
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專人遞送的通知,在專人遞送之交付日為有效送達;以掛號信(付清郵資)發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郵戳為憑)后的第7日為有效送達;以特快專遞發出的通知,在寄出后的第3日為有效送達。
各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聯系地址即為其有效的通訊地址。
各方均有權在任何時候更改其通訊地址,但應按本條約定的送達方式在變更后7個工作日內向對方送達通知。
6.陳述與保證
6.1甲方向乙方做出如下陳述和保證并確保其真實準確,并確認乙方是在該等陳述、保證真實、準確的基礎和前提上訂立本協議和進行本次交易:
6.1.1其具備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本協議,本協議簽署后即對其具有約束力。
6.1.2其簽署及履行本協議,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不違反其與第三人簽署的合同(已經取得第三人同意的除外)或國家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監管機構、仲裁機構發出的判決、命令或裁決等。
6.1.3甲方對其轉讓的標的股份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在標的股份上未設置任何其他抵押、留置、擔保、優先權、第三人權益、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擔保權益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優先安排。標的股份過戶后,乙方將依法對標的股份擁有全部的、完整的所有權。
6.1.4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不存在任何針對標的股份的未決的爭議、訴訟、仲裁、司法或可能導致標的股份權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或政府調查,也不存在將要對其提起訴訟、仲裁、司法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調查并可能導致標的股份被凍結、查封的任何情形或者風險。
6.1.5標的股份除乙方已知曉的法定義務之外,再無其他任何義務、責任或者限制。
6.2乙方向甲方做出如下陳述和保證并確保其真實準確,并確認甲方是在該等陳述、保證真實、準確的基礎和前提上訂立本協議和進行本次交易:
6.2.1其具備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本協議,本協議簽署后即對其具有約束力。
6.2.2其簽署及履行本協議,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不違反其與第三人簽署的合同(已經取得第三人同意的除外)或國家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監管機構、仲裁機構發出的判決、命令或裁決等。
6.2.3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股份轉讓價款。
7.違約責任
7.1如果各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承諾或約定,在收到另一方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并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以及為維權而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調查舉證費等。給守約方聲譽、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應及時清除影響。
7.2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股份轉讓款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延遲支付期間應付款項的0.5‰每日計算。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不視為違約,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5日內書面通知其他方,同時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影響及其程度的證據,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終止或減輕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如出現不可抗力情形,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之必要,雙方可協商終止本協議。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9.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9.1本協議適用中國(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法律)相關法律法規的管轄并依其解釋。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意一方應當將該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送達人將相關法律文書(含仲裁法律文書)投遞給本合同記載的當事人聯系地址即視為送達。
10.本協議的效力、變更及解除
10.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按指紋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持七份,乙方持一份。
10.2本協議的變更或補充,須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變更或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交割日前,如發生下述情形之一,各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
10.3.1本協議經各方書面協商一致終止;
10.3.2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之必要。
四、其他說明
1、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時本次股份轉讓對公司的人員、資產、財務、業務、機構等方面的獨立性不產生影響。
2、本次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轉讓股份嚴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因本次協議轉讓而違反尚在履行的承諾的情形。
3、本次權益變動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一)》、《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二)》。
4、本次股份轉讓尚需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合規性審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股份過戶手續,公司將持續關注相關事項的進展,及時披露進展情況,認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一)
上市公司名稱: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同興達
股票代碼:002845
信息披露義務人:劉青科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皇崗公園街******
股份變動性質:持股數量增加(協議轉讓)
簽署日期:二二三年四月三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以下簡稱“《準則15號》”)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編寫本權益變動報告書(以下簡稱“本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公司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準則15號》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在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文義載明,以下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注:本報告書中可能存在個別數據加總后與相關匯總數據存在尾差,均系數據計算時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節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其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內或境外上市公司發行在外股份總額5%以上的情況。
第二節權益變動目的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權益變動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義務人基于對上市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及對上市公司價值的認可,擬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受讓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未來12個月內增加或繼續減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本次權益變動后,信息披露義務人不排除未來12個月內在符合遵守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基礎上繼續增加或減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發生相關權益變動事項,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節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權益變動方式及在上市公司擁有的權益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方式為:信息披露義務人以協議轉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劉青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2023年4月1日,信息披露義務人與鐘小平、劉秋香、李鋒共同簽訂了《鐘小平、劉秋香、李鋒與劉青科關于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協議轉讓協議》,鐘小平、劉秋香、李鋒三人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向劉青科先生共計轉讓其持有的公司部分無限售流通股1,965萬股。
本次權益變動后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情況如下:
注:上述表格占股比例數據精度可能受四舍五入影響。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持股份權利被限制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權益變動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存在質押、凍結等受限情況。
三、本次權益變動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權益變動未導致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也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股份支付的對價及資金來源
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股份轉讓協議,受讓鐘小平、劉秋香、李鋒所持上市公司1965萬股股份,以現金方式支付對價,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
五、《股份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六、尚需履行的批準程序
根據本次權益變動雙方簽署的《股份轉讓協議》,本次協議轉讓尚需各方嚴格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相關義務、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合規性確認和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股份轉讓過戶登記。
第四節前6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自本報告書披露之日起前六個月內不存在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第五節其他重大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不存在根據法律適用以及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節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本報告書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有關信息作了如實披露,無其他為避免對報告內容產生誤解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其他信息。本人/本單位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章):劉青科
簽署日期:2023年4月3日
第七節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3、《股份轉讓協議》;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備查地點
本報告書和上述備查文件已備置于上市公司辦公地,供投資者查閱。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簽署日期:2023年4月3日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二)
信息披露義務人:鐘小平
法定住所:江西省贛州市于都縣******
通訊地址:江西省贛州市于都縣******
信息披露義務人(一致行動人):劉秋香
股份變動性質:持股比例減少(協議轉讓股份減少)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以下簡稱“《準則15號》”)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編寫本權益變動報告書(以下簡稱“本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簽署本報告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公司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準則15號》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在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一)基本情況-鐘小平
姓名:鐘小平
性別:男
國籍:中國
通訊方式:158********
是否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權:否
(二)基本情況-劉秋香
姓名:劉秋香
性別:女
身份證號:362132197310******
通訊方式:183********
鐘小平先生是公司實際控制人、副董事長,劉秋香亦是公司實際控制人,鐘小平先生與劉秋香女士為夫妻關系,屬于《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一致行動人。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最近五年受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及涉及訴訟或仲裁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鐘小平及其一致行動人劉秋香在最近五年內不存在受過與證券市場相關的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或者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之情形,也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其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鐘小平及其一致行動人劉秋香女士不存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其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鐘小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0,930,8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8.57%,劉秋香女士持有公司11,146,8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4%,鐘小平先生及劉秋香女士為夫妻關系,系一致行動人,兩人均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兩人合計持有公司72,077,6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1.97%。
第二節本次權益變動目的
一、權益變動目的(下轉D7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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