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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溢擔保)
● 本次擔保金額:154,000萬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賃保理融資及商業貸款提供擔保143,580萬元;為控股子公司香溢擔保開展工程保函擔保業務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445,800萬元(含本次擔保)。
● 本次擔保有無反擔保:無
● 逾期對外擔保金額:無
● 特別風險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實際對外擔保余額已經超過公司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凈資產100%,敬請廣大投資者充分關注擔保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況
(一)擔保基本情況
鑒于公司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暉支行(以下簡稱:浦發銀行杭州文暉支行)的原合同已于2023年5月13日到期,2023年8月2日,雙方新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浦發銀行杭州文暉支行在自2023年8月2日至2024年5月22日止的債權確定期間內與香溢擔保辦理各類融資業務所發生的債權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主債權本金余額在債權確定期間內最高不超過人民幣84,000萬元。
同時公司與杭州聯合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寶善支行(以下簡稱:杭州聯合銀行寶善支行)簽訂的原合同已于2023年7月28日到期,2023年8月11日,公司與杭州聯合銀行寶善支行新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所擔保的最高額債權為:杭州聯合銀行寶善支行自2023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6日融資期間內向香溢擔保所提供的人民幣70,000萬元整的最高融資債權本金及本合同項下融資所產生的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等。
2023年8月10日-11日,公司先后收到上述兩份擔保合同。
(二)公司決策程序
1.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開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為香溢擔保2023年度擔保業務開展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的議案》《關于為香溢租賃2023年度保理融資及商業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并由公司董事會授權總經理在授權額度內行使職權,擔保授權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擔保計劃提交股東大會通過日止。具體內容如下:
在最高額73億元范圍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為浙江香溢融資擔保有限公司2023年度擔保業務開展提供保證擔保,其中為開展工程保函擔保業務提供擔保額度65億元,為開展香溢貸擔保業務提供擔保額度8億元;在計劃額度內,允許單筆擔保額度超過公司合并財務報表列報的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
在擔保額度25億元范圍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為浙江香溢融資租賃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度保理融資及商業貸款提供擔保;在計劃額度內,允許單筆擔保額度超過公司合并財務報表列報的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
2. 公司認為:本次擔保未與證監會公告[2022]26號《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一一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的規定相違背。本次擔保相關標的未超過股東大會、董事會授權,符合相關規定。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被擔保人基本信息
1.浙江香溢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0006831251787
3.注冊資本:叁億肆仟肆佰萬元整
4.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5日
6.法定代表人:胡秋華
7.營業期限:2008年12月15日至2028年01月01日
8.經營范圍:許可項目:融資擔保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非融資擔保服務;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企業管理咨詢(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9.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36-4-7號703室
10.辦公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丹楓路676號香溢大廈21樓
11.財務狀況
2023年3月31日,香溢擔保資產總額63,021.43萬元,凈資產54,840.86萬元,資產負債率12.98%。2023年1-3月實現營業收入952.24萬元,凈利潤375.14萬元。(未經審計)
2022年12月31日,香溢擔保資產總額62,604.25萬元,凈資產54,465.73萬元,資產負債率13.00%。2022年實現營業收入4,539.61萬元,凈利潤1,541.68萬元。(經審計)
(二)被擔保人股權結構
香溢擔保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股東情況:公司持股比例61.05%、云南合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57%、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57%、杭州上城區國有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1%。
三、本次擔保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與浦發銀行杭州文暉支行簽訂的擔保合同
債權人:浦發銀行杭州文暉支行
保證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浙江香溢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1.所擔保主合同
債務人香溢擔保與債權人浦發銀行杭州文暉支行按照約定辦理各類融資業務而簽訂的一系列合同。
2.被擔保債權
擔保合同項下被擔保主債權為:債權人浦發銀行杭州文暉支行在自2023年8月2日至2024年5月22日止的期間(即債權確定期間)內與債務人香溢擔保辦理各類融資業務所發生的債權,以及雙方約定的在先債權(如有)。前述主債權本金余額在債權確定期間內以最高不超過等值人民幣84,000萬元整為限。
3.保證方式
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4.保證范圍
保證范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等。
5.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自每筆債權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至該債權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后三年止。
(二)與杭州聯合銀行寶善支行簽訂的擔保合同
債權人:杭州聯合銀行寶善支行
1.本合同所擔保的最高額債權
(1)債權人杭州聯合銀行寶善支行自2023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6日融資期間內向債務人香溢擔保所提供的人民幣70,000萬元整的最高融資債權本金,債務人可循環使用上述融資額度。具體每筆業務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額以具體融資合同、借款借據或相關債權憑證為準。
(2)本合同項下融資所產生的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
2.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保證期間
本合同保證期間根據各筆融資分別確定,即各筆融資的保證期間自該筆融資債務清償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4.保證擔保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所產生的債權人的所有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
四、擔保的必要性
香溢擔保為公司控股子公司,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良好,本次擔保有利于擔保業務板塊發展,符合公司整體經營規劃。同時公司能夠對香溢擔保的日常經營進行有效監控與管理,及時掌握資信狀況和履約能力,擔保風險總體可控,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香溢擔保的其他股東未參與該公司的日常經營且在投資協議中約定由控股方單方面提供擔保,鑒此未提供同比例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的數量和逾期擔保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為控股子公司香溢擔保開展工程保函擔保業務提供的最高額保證擔保445,800萬元(含本次擔保),實際使用擔保余額323,744.05萬元;為香溢擔保開展融資類擔保業務提供擔保余額5,671.31萬元;公司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賃保理融資及商業貸款提供擔保143,580萬元,實際使用擔保余額46,228.78萬元。實際擔保余額合計375,644.14萬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凈資產210,288.98萬元的178.63%,無其他擔保,無逾期擔保。上述擔保均未超出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批準的擔保額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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