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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人(主承銷商):■
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元科技”)、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股票上市委員會審議通過了“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1.478.5700萬人民幣普通股(a股),并在科技創新板上市(以下簡稱“本次發行”)。中國證監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已同意注冊(證監會許可證)〔2023〕803號)。
民生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證券)、“主承銷商”、保薦人(主承銷商)保薦承銷。本次發行中,將于2023年5月29日(T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互聯網交易系統和互聯網交易平臺(IPO線下查詢認購)(以下簡稱“互聯網交易平臺”),在線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和線下查詢配售。
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特別要求投資者注意以下內容:
1、本次發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給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線下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線下發行”)與上海市場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憑證市值(以下簡稱“線上發行”)相結合。
保薦人(主承銷商)民生證券負責組織實施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查詢和線下發行。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在主承銷商處進行;初步查詢和線下發行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互聯網交易平臺進行(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實施;網上發行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實施。
2、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通過對合格的線下投資者的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線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
3、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根據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發行安排和初步詢價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安排和初步詢價公告”)消除規則,消除不符合投資者報價要求,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協商一致,所有擬認購價格高于152.36元/股(不含152.36元/股)的配售對象均予以淘汰;在擬認購價格為152.36元/股的配售對象中,所有認購價格低于450萬股的配售對象均予以淘汰;擬認購價格為152.36元/股,擬認購價格為450萬股,且認購時間為2023年5月24日14:31:36:配售對象為000,17個配售對象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管理系統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從后到前排除。以上共排除95個配售對象,相應排除的擬認購總額為2810萬股,約占本次初步詢價排除無效報價后申報總額的2768690萬股的1.0153%。以上共排除95個配售對象,相應排除的擬認購總額為2810萬股,約占本次初步詢價排除無效報價后申報總額的2768690萬股的1.0153%。排除部分不得參與線下和線上認購。
4、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根據線下發行查詢報價,綜合評估公司合理投資價值、可比公司二級市場估值水平、行業二級市場估值水平,充分考慮線下投資者有效認購倍數、市場狀況、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協商確定發行價格為125.88元/股,線下發行不再進行累計投標查詢。
投資者請在2023年5月29日(T日)以此價格在線和線下認購,認購時無需支付認購資金。線下發行認購日和線上認購日同為2023年5月29日(T日),其中線下認購時間為9。:30-15:網上認購時間為900:30-11:30,13:00-15:00。
5、本次發行價格為125.88元/股,與此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為:
(1)57.87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的總股本計算);
(2)59.8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的總股本計算);
(3)77.1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的總股本計算);
(4)79.83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的總股本計算)。
6、本次發行價格為125.88元/股,請關注以下情況,并相應判斷本次發行定價的合理性:
(1)本次發行價格為125.88元/股,不超過網下投資者排除最高報價部分后剩余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通過公開募集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開募集基金”)、全國社保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年金基金)、131.9636元/股,符合《保險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以及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剩余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下簡稱“四數”)。
投資者應注意發行價格與線下投資者報價的差異。線下投資者報價詳見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發布的報價(www.sse.com.cn)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技創新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
(2)根據《國民經濟產業分類與代碼》(GBT4754/2017)分類標準,截至2023年5月24日,發行人所在行業為C35專用設備制造業(T-3日)上個月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行業平均靜態市盈率為31.40倍。
截至2023年5月24日(T-3日)與a股上市公司相比,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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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5月24日,數據來源:同花順iFind(T-3日)
注1:2022年扣非前/后EPS計算口徑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2022年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2023年5月24日(T-3日)總股本。
注2:尾數差異可能存在于市盈率計算中,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發行價格125.88元/股對應的發行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市盈率為79.83倍,高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行的發行人最近一個月的平均靜態市盈率,低于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公司的平均靜態市盈率,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要求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認真研究和判斷發行定價的合理性,合理投資。
(3)提交投資者關注。發行價格確定后,線下發行提交有效報價的投資者300人,管理配售對象7275人,有效認購總數225090萬股,是戰略配售回撥前線下初始發行規模的2.289.24倍。
(4)《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技創新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募集資金需求金額為65萬元、157.78萬元,相應融資規模為125.88元/股,高于上述募集資金需求金額。
(5)本次發行定價遵循市場定價原則。在初步查詢階段,線下投資者應根據實際認購意愿進行報價。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應根據初步查詢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的基本面、市場狀況、同行業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協商確定發行價格。任何投資者參與認購的,視為已接受發行價格;對發行定價方法和發行價格有異議的,建議不參與發行。
(6)投資者應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中包含的風險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低于發行價格,有效提高風險意識,加強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不能保證股票上市后不低于發行價格。
7、本次募集項目發行人預計募集資金額為65萬元,157.78萬元。根據發行價格125.88元/股和1.478.5700萬股的新股發行數量計算,如果發行成功,預計發行人募集資金總額為186、122.39萬元,扣除約19、486.52萬元(不含增值稅)的發行費用后,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為166、635.87萬元(如有尾數差異,為四舍五入)。本次發行存在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模式、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財務狀況、利潤水平和股東長期利益產生重要影響的風險。
8、在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沒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線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線下投資者應承諾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6個月限售股份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也就是說,在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無限售期可以自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線下投資者在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和線下認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被視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線下限售期安排。
在戰略配售方面,民生證券投資有限公司承諾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24個月獲得配售的股票限售期。
9、網上投資者應當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為其申購新股。
10、本次發行認購,任何投資者只能選擇線下發行或網上發行。所有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無論報價是否有效,都不能再參與網上發行。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認購的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新股認購,投資者多次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參與同一新股認購的,投資者第一次認購為有效認購,其余認購為無效認購。
11、本次發行結束后,經上海證券交易所批準后,方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未經批準的,發行股份不得上市,發行人將按發行價格和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返還給參與認購的投資者。
12、投資者一定要注意投資風險,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在出現以下情況時,會協商采取暫停發行措施:
(1)線下認購后,線下有效認購數量小于線下初始發行數量;
(2)網上認購不足,認購不足部分回撥線下后,線下投資者未能全額認購;
(3)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
(四)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后事項影響發行的;
(5)根據《證券發行承銷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承銷實施細則》第七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發現證券發行承銷過程涉嫌違法或者異常的,可以責令發行人和承銷商暫停或者暫停發行,并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如發生上述情況,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宣布暫停發行的原因,并恢復發行安排。暫停發行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應在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決定的有效期內,并滿足會后事項監督要求的前提下,在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備案后,選擇重啟發行。
13、在線和離線認購結束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根據整體認購情況確定是否啟用回撥機制,并調整在線和離線發行的數量。具體回撥機制見發行公告中的“二、(五)在線和離線回撥機制”。
14、線下投資者應于2023年5月31日根據《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科技創新板上市線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標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線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標結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配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2023年5月31日認購資金(T+2日)16:00前到賬。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標后,應按照《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標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付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于2023年5月31日(T+2日)日終有全額新的股票認購資金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和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的資金轉移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離線和在線投資者認購后,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根據實際支付情況確認離線和在線實際發行的股份數量。離線和在線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發起人)主承銷商承銷。
15、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暫停新股發行,并披露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
16、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認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本規模。未參與認購或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數量及時足額支付認購款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應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線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合并計算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違規數量。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線下投資者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其管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3次獲勝但未全額支付,自結算參與者最近放棄認購之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認購。根據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計算放棄認購的次數。
17、本次發行前的股份有限期。有關限售承諾和限售期安排,請參閱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的招股說明書。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是有關股東根據發行人的治理需要和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的自愿承諾。
18、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部門對發行人發行的任何決定或意見都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任何相反的聲明都是虛假的、虛假的。請注意投資風險,仔細研究和判斷發行定價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資決策。
19、擬參與本次發行認購的投資者,必須認真閱讀2023年5月19日(T-6日,發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www.sse.com.cn)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招股說明書全文,特別是“重大事項提示”和“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風險因素,仔細判斷其經營狀況和投資價值,并做出投資決策。受政治、經濟、行業和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發行人的經營狀況可能發生變化,可能造成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20、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不保證所有投資風險的披露,提示和建議投資者充分了解證券市場的特點和風險,合理評估其風險承受能力,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投資經驗獨立決定是否參與發行認購。
發行人: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民生證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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